督查方案(集合17篇)

时间:2023-03-10 14:00:08 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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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 第1篇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第2篇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第3篇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学校按照《延寿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我校决定于5月下旬至7月底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我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和部署,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并立足于教育教学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将此项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积韬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学校内的电线、消防设施、防雷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隐患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切实作好防电、防火、防雷工作。确保不出现事故。

2、坚决落实好“技防进学校”工作。我校共投入资金****元安装了远红外夜视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校园的防范能力。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升旗、板报、主题队会、校园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放火、自我保护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实行三级值班值宿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对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学生通勤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作好汛期安全工作。提前作好预案,加强演练,对有过河的学生要作好回不去家的安置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度汛。

7、加强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对学生的饮水要有制度,同时加强食品管理,不让“三无食品”进校园;作好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记录等。

8、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督查方案 第4篇

县教育系统始终坚持把抓好“双减”工作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切入口,统筹推进减负与提质、校内与校外、严管与厚爱、考试与评价,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统筹好减负与提质。

只有减轻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负担,切实发挥好作业检验课堂教学成效的基础作用,把学生从效率低效果弱的刷题苦海里解放出来,把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辅导或送孩子校外培训的焦虑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破“重智轻德”,立“以德为先”,实现“五育并举”必须要把作业总量控下来,中小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刚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必须要把作业质量提上来,中小学要聚焦素养优化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教与学闭环管理机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校本研修重要内容。中小学要建立完善常规制度,明确检查考核要求,让教师教学、学校检查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将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的检查结果与教师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统筹好校内与校外。

要坚持向课堂“抢“效率,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教学,确保课堂教学培育学科核心素养,提高课内学习效率。要坚持向校园“争”时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除体育、劳动、综合实践等科目必须有课外作业外,鼓励学科作业尽可能在校内完成,实现“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全面加强家校沟通,定期召开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家长会,减少家长的疑虑和担心,增进家长对“减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学校“减负”的同时家长“增负”。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集中整治无证无照、安全隐患、超前超纲、违规收费、暑假集中补课等行为,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问题。在运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同时,依托“**多彩宝”开发校外培训机构政务审批管理一体化平台,目前正在部分县(区)试运行。正式运行后,将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年检全网通办,资质信息奖惩全面公开,查询评价投诉一键融通。

三、统筹好严管与厚爱。

教师是基础教育的第一资源,减轻作业负担和提高作业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整体水平。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高压打击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在外兼职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诱导学生到校外补课等行为。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在绩效工资总量里予以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标准、研究教材、研究学生,设计适量、合理的弹性作业和分层分类作业,切实用教师的高投入换来学生的轻负担。

四、统筹好考试与评价。

作业负担重实质上是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导致的,只有科学用好考试、评价等手段,才能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因此,有必要继续通过深化高考综改、中改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从一次性考试模式调整到以考生成绩加综合素质为主的模式,注重学生过程性成长进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通过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客观地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以评价促进教育观念转变,促进教育教改,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督查方案 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及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督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东区落实“双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督导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

三、督导时间和对象

20XX年3月-12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导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等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证、规范培训行为、规范收费管理、规范招生宣传等情况。

五、督导安排

1.自查自纠。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督导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2.乡镇街督查。各乡镇街中心校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每学期每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2次),认真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双减”工作要求。

3.责任督学督导。区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区责任督学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督导。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一次,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并填报20XX年“双减”督导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填好后交责任区办公室存档)。责任区办公室要组织责任督学撰写“双减”督导典型案例并汇总填写《中小学“双减”督导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号前发督导室。

4.区级专项督导。区教育局教育股和教研室要组织对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每月均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情况汇总至督导室。

六、工作要求

1.纳入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考核评价。我区将“双减”工作列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和校外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指标,对“双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给予有力处罚。

2.建立约谈问责制度。我区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密切跟踪“双减”整改工作进度,对问题集中、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办。对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督查方案 第6篇

为全区工商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工商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行政督查,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促进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工商局度督查方案。

二、督查组织

区局成立行政督察队,由xx任大队长,xx任副大队长,成员:xx、xx以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督查内容

1.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机关科室指导基层情况;

4.软环境建设情况;

5.遵纪守规情况;

6.政务、局务公开公示情况;

7.上级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8.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9.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办理情况。

四、督查对象

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五、督查方式

1.对投诉举报的情况的调查了解;

2.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走访查看;

3.会同人教科、党委办、办公室(财务科)与科室开展联合式的督查。

六、问题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一般性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局域网即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较为严重的问题,依据相关党纪、政纪的规定,报局党组研究后,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督查方案 第7篇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我县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持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在“双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减”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依法依规督导,标本兼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推进,落实部门职责;坚持稳步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深入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督导责任。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突出督导实效。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监督角度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学校(机构)主体责任和主阵地作用。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XX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重点考核评估学校“双减”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及家长、学生、教师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治理。

(三)强化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责任。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发挥责任督学在“双减”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蓝田县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五、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以《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蓝办字〔20XX〕54号)为指导,重点查看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建章立制、工作落实的过程性材料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六、督查方式

采取专项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查和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督查。成立由各职能科室、责任督学组成的“双减”督查组,依据督查内容,对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督查。

(二)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查找问题,发现亮点,做好工作记录,认真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常态化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教育与行业主管部门共管共治,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和常态化随机检查,持续开展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减”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科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责任督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根。

(二)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日常跟踪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整改。各责任督学要坚持每月一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做到认真履职,摸清实情,找准问题,现场反馈,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督查。每月督导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督导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从严考核,形成常态。各学校(机构)要根据督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各督查组、责任督学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督查方案 第8篇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督查方案 第9篇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督查方案 第10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山西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据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价格和成本调查的通知》、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净化育人环境,塑优教育发展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两个一切”发展方略,锚定“四个一流”战略目标,落实“双减”政策初心,梳理“双减”工作成效,盘点“双减”问题不足,严格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现学校教育大面积提质增效,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消减“剧场效应”带来的集体焦虑和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依法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统筹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切实减轻学生不合理的校内作业负担和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一)坚持“三个提高”,切实减轻学生校内过重作业负担

1.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突出落实教育“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指导教师规范前置作业,强化学生主体意识,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效率;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不超纲教学;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明确作业总量,县教科局要建立作业总量监督检查制度,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定期审核制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注重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要统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中小学校是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探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内周末课后服务,即周六日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缓解学生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作业辅导+特色社团活动”相结合的校内课后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都参加课后服务。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开展“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盟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二)聚焦“四严格一压减”,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1.严格审批机构。控制增量,从即日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20XX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2.严格机构监管。规范要求:以县联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学科类培训时,必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收费: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依托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常态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动态督查:以成员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小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3.严格人员管理。由人社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校外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4.严格广告宣传。严肃查处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以及假扮专家、教授等误导学生的虚假广告,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相关广告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集中曝光典型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案例;严肃查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5.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围绕“四个加强”,提升政策支撑和部门联动保障能力

1.加强联席制度建设。要把“双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以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协调的议事机构,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落实的重要机构,以县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定期联席议事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紧扣“政府指导价管理、分类收费标准、价格成本调查”制定细则、出台政策、规范运行,紧扣“违规超纲培训、无证无照黑名单、在职教师兼职培训、私自开设学科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饭桌隐形变异开展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行动,各成员单位集中议事、集中决策。联合行动,下重力整治,该整改的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取缔的取缔,做到彻底消除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力求教育生态海晏河清。

2.加强课后服务保障。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政策,做好课后服务这一民生工程。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采取零补贴、家长承担服务运行成本的做法予以保障;课后服务必须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要采取有效方式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科系统要积极创设条件开展,立足多元化、多样化的服务形式,致力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补齐素质教育短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探索有效模式。同时,教育与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精准核实,配足师资,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3.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统筹谋划,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密切家校沟通,加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丰富载体,办好家长学校,建设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宣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优秀案例。强化引导,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不额外增加学生家庭作业负担,实现减负“家校同步”。

4.加强动态监测建设。要坚持“全县一盘棋、部门齐联动、家校共育人”的工作举措,制定“双减”工作动态监测联动机制,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通过学校直报、动态监测、每月调度、社会监督等方式,精准指向作业总量和时间长度、课后服务质量。动态联合行动监测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双减”落实的有力抓手。

三、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全方位推进,全覆盖落实,全范围监管,致力推进“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局分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郝远胜同志担任,统筹县教科相关职能股室及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整改,定期将治理情况汇总上报领导组,组织研究相关事宜;各乡镇要建立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乡镇中心校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的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治理的优势,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治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把“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门机构,把“双减”工作列入乡镇(社区)、政府职能部门督导评价重要内容。

(二)县委宣传部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舆情监管。

(三)县教科局

坚持“两个一切”正态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作业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增强规范办学自觉性,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县人社局

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五)县市场局

要做好原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变更、注销工作,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县民政局

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法人登记工作,要摸清拟登记为非营利法人且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提前做好预案,并在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等方面形成一致审查标准。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工作。

(七)县行政审批局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上或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区域内的“双减”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区域内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沟通协调,要制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并由乡镇中心校和县直中小学校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教科局教育股、成人办等相关部门。

(九)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要组织执法人员配合专项治理工作行动小组开展工作;县公安及消防大队要抽调力量对全县所有培训机构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工作中出于规避政策调整而发生的各类违规处置资产、侵害学生和教学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制止,以疏导堵点、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十)县发改局

落实收费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分类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政策,严格学科类校外培训线上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整体把控;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范围内制定;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

(十一)晋中银保监局平遥监管组

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十二)县卫健体局

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控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要以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科局牵头,组织纪检、公安、市场、消防、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督,动态督查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积极、监督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县教科局主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以县教科局成人办牵头,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手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解读,及时公布黑白名单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引导家长和社会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要求,做好自身权益保护。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以县设立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上报;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中心校和县直学校为中心辐射,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公布违规行为情况,起到震慑作用。

(四)全面贯彻落实。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督查方案 第11篇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第12篇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督查方案 第13篇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第14篇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具体督查形式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督查方案 第15篇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第16篇

为做好20xx年度xx市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和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及标准

20xx年11月中旬开始,按要求每所医院督查不少于天。具体时间于督查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医院(名单详见附)。督查标准以《xx市20xx年度医院综合督查标准》(以下简称“《督查标准》”,请登陆公开邮箱xx下载)为准。在此基础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督查内容还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巡查细则》内中医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督查方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流程

实地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人员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医院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主要介绍医院自查时发现的医院工作亮点、不足、建议意见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0分钟)。

(二)人员访谈。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以访谈或者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检查内容及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实地查看。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部门、科室、诊室、设备、班组、库房、场所等。

(四)查阅资料。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查阅相关档资料。

(五)查漏补缺。督查工作组在督查即将结束前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缺项漏项情况,应进行及时补查,确保督查不缺项漏项。

(六)现场反馈。实地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集中反馈的形式,由各管理专业组分别反馈实地督查中发现的亮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整改落实。接受督查医院在督查结束后的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整改方案,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市卫生计生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要认真准备,如实准确地提供备查材料。

(二)各医院要根据医院综合督查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

(三)各单位要确定1名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部门、职务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督查方案 第17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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