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方案(必备18篇)

时间:2023-07-20 20:00:13 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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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方案 第1篇

一、 指导思想

项目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项目特殊性,重点布置人员、设备和投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意识,为每一位人员灌输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项目始终做到领导、管理人员重视安全,强化作业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每位员工就是一个安全点的制度,争取安全完成阜新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三合同段施工生产任务。

二、 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 活动安排

1、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机构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

车 辆:五十铃一辆 猎豹一辆 捷达一辆

2、 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20xx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制定、监管和考评;活动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具体开展工作和各项措施的监督落实,检查、督促整改;工程部负责现场各工点活动月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作业班组是活动措施的具体执行人,负责活动宣传标语标牌的树立、看管、保护;经理办公室负责活动月组织,资料整理,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开展、组织、监管和执行部门,在活动时间内可以根据活动需要调配所有部门、作业班组、人员、机械设备;财务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和到位。

3、 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6月10日为动员阶段;

6月1日—6月30日活动的执行过程;

6月1日—6月15日为学习教育阶段

6月25日—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四、 活动方案

1、 动员阶段

项目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业主关于活动月的要求和内容,宣布阜新高速公路FX-03标标活动方案,并布置工作开展;谁主管谁负责传达活动内容和措施到作业班组和工点。具体由经理公室组织、监管传达。

2、 全员学习、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全体人员培训安全常识、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操作教育,针对各作业组进行安全交底。结合本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灌输,帮助工友进行安全知识的增长。

建立健全各种资料,严格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工作资料整理、成册、归档备查。

3、 各作业区、面、点的安全生产措施

现场安全措施直接影响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共同做好安全的目标,现对现场进行统一要求如下:现场规范,土堆成线、成型,覆盖,材料堆放整齐,驻点布置科学合理,环保卫生,配电箱设立合理规范,线路整齐有序,无裸露。小型机具摆放合理整齐,操作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佩戴齐全,持证上岗,一线人员标准作业,公示牌树立规范,条幅悬挂牢固,标志标牌树立规范醒目。

标志标牌等物品摆放规范、牢固,有专人看守现场安全员起到维护安全施工生产的作用。基坑、水池、泥浆池、施工点围挡规范,有人监控。

4、 安全检查、整改落实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宣传措施落实到位,并不定期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立即予以要求就地整改,并列入对工队的考评中。

5、 活动总结上报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部积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并就此次活动的实施进行评价和总结。

工地施工方案 第2篇

为加强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和平县20xx年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徐朝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县城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并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各工地高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监督。具体监督人员详见附件。

三、分时段对在建工地的施工时间进行管理,根据高考时间安排和各工地的实际,为确保高考考生的正常学习、休息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7月6日18时至7月9日18时,全县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泥头车进出工地。各商品混凝体企业停止生产及运输、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科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做好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间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值班制度。

六、从7月6日至7月9日,监理单位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县质安站监督组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七、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停工及噪声治理的工地及企业,一律严肃追究处理。

工地施工方案 第3篇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及县政府对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广大考生利益为根本,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高考”顺利进行,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全与稳定。

二、应急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在“高考”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措施

1、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控制因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

2、6月1日至6月9日为在建项目“高考”的噪声禁止期,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提前合理安排作业施工,停止一切夜间建筑施工。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在建项目一律不准夜间(晚21时至次日6时)施工。在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3、严格杜绝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工地周边堆放材料,确保车辆及考生能够正常通行,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4、在考试期间,督促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全天在工地现场带班,重点确保考试期间内不出现施工噪声,强化“高考”期间环境整治;各施工单位在“高考”考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高考”期间,我局将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的噪声管理,增强检査力度,对位于考点周边的施工项目重点予以监管,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紧急情况联系电话:县住建局办公室:xxxx

工地施工方案 第4篇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xx年高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xx]5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避免对高考考生产生影响,确保我县20xx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我局对建设领域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20xx年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细化我局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切实落实好6月7日至8日考点附近500米以内的建筑施工停工,并派员巡逻督查的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李大庆、郑海军、胡高、陈梁、邓炜、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质安站各监督小组对全县已设为高考考场的学校周边在建项目具体位置进行现场查勘,并认真测量确认已设考场学校与在建项目直线距离,对离考场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记录。

2、发放通知。对高考考点附近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建设项目《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进行区别化管理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巡查。加强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时至6月8日18时,对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考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过70分贝,并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4、及时整改。对高考期间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巡查人员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的,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6月7日至8日,我局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全员到岗,并严格按照专人负责制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管理问责制,确保高考不受影响。

2、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我局参与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讯,信息互通。高考期间我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

工地施工方案 第5篇

一、安全生产月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强化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全面分析施工安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查找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落实本工地各科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施工班组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

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以项目经理胡军平为组长,工长、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抓好本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组织措施落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保证必要的组织条件和物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序地开展。

2、建立制度,狠抓落实

项目部在巩固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密组织,深化排查治理活动。

一要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我项目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对工地现场进行翻箱倒柜的排查,及时查找出事故隐患,订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要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建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通过综合分析,制订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要认真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要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把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要不断加大对隐患排查的`日常检查力度,排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按“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要突出排查治理的重点。

要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防范施工坍塌、支模架倒塌、塔吊倒塌、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要以重点时段(夏季、冬季、台风季节等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民工宿舍的消防整治和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及各类防护用品排查治理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及时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民工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项目部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

4、及时报送信息

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将每一阶段的开展情况上报公司。

五、工作安排

项目部在4月1日对管理人员、班组长开会讨论当前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工作,安排监控施工方案如下:

1、桩机:在打桩工把桩机搭设好后,项目部对桩机放置位置、机械连接件牢固情况、油路系统和机架、机台的临边、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等保护措施进行班前检查,要确保桩机放置位置平稳坚实,机械连接件紧固牢靠,油路系统液压油箱充足,机架、机台的临、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保护措施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现场的用电:电工要认真检查配电箱内的各班组用电情况,如发现分配电箱的保险丝安装过大,要立即更换;如在施工用电时,发生短路而保险丝没有烧断,就会发生重大火灾或触电事故,所以电工要加强现场的用电巡视检查和维修。

3、对于施工现场进出的人员和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地进行检查和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询问和报告上级领导,避免发生偷盗和在逃嫌疑人逃脱等事情;值班人员还要随时掌握工人的变化情况,对工人的经济和思想等问题要处理好,以提高现场的文明施工。

工地施工方案 第6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 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工地施工方案 第7篇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应范围和时限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时限

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6月9日学考结束。

三、实施内容

1、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考试结束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工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停止一切夜间施工,白天施工噪声均不得超标,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2、建管股、质安站要做好各考点周边在建项目施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抓好考点及住宿场所周边在建工地的噪音整治,对有可能影响考场安静的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考生考试时受到噪音的干扰;督促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侵占场外交通道路,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为考生赶赴考场提供顺畅的交通环境。

3.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试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期间施工安全县住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加强执法监管。

建管股、质安站要迅速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存在产生施工噪音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降低、消除施工噪音措施。凡发现在噪音管制时段内出现施工噪音超标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

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助力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工地施工方案 第8篇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应范围和时限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时限

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6月9日学考结束。

三、实施内容

1、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考试结束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工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停止一切夜间施工,白天施工噪声均不得超标,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2、建管股、质安站要做好各考点周边在建项目施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抓好考点及住宿场所周边在建工地的噪音整治,对有可能影响考场安静的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考生考试时受到噪音的干扰;督促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侵占场外交通道路,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为考生赶赴考场提供顺畅的交通环境。

3.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试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期间施工安全县住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加强执法监管。建管股、质安站要迅速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存在产生施工噪音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降低、消除施工噪音措施。凡发现在噪音管制时段内出现施工噪音超标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助力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工地施工方案 第9篇

20xx年普通高考、学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9日~21日、6月26日-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今年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成立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重大事件;强化政府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高考、学考、中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陈维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宴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高新民质监站负责人

冯鑫桥安全站负责人

李建梁市场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站,由李建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及协调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范围内(含国际育才中学周边)所有的建筑工地。

(二)停工要求。6月1日至6日每天中午12:00—14:30、晚上21:00—次日06:00停止施工,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施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原则上全天停止施工。

(三)宣传督办。

1、高考、学考、中考前在县电视台发出停工时间和范围通知;

2、由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于6月1日前将本整治方案传达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四)巡查监督。巡查共分为2组,人员从局市场站和县监理公司抽调,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巡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为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考试期间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协调处置”的原则,各巡查小组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妥善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落实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未停工的项目,巡查组将联合其他执法机构强制停工,并列入20xx年建筑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从严监管对象,对其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予以追究。

工地施工方案 第10篇

一、工作任务

结合我局对建设领域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2016年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细化我局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切实落实好6月7日至8日考点附近500米以内的建筑施工停工,并派员巡逻督查的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李大庆、郑海军、胡高、陈梁、邓炜、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质安站各监督小组对全县已设为高考考场的学校周边在建项目具体位置进行现场查勘,并认真测量确认已设考场学校与在建项目直线距离,对离考场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记录。

2、发放通知。对高考考点附近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建设项目《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进行区别化管理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巡查。加强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时至6月8日18时,对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考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过70分贝,并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4、及时整改。对高考期间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巡查人员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的,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6月7日至8日,我局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全员到岗,并严格按照专人负责制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管理问责制,确保高考不受影响。

2、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我局参与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讯,信息互通。高考期间我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

工地施工方案 第11篇

20xx年普通高考、学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9日~21日、6月26日-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今年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成立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重大事件;强化政府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高考、学考、中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站,由李建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及协调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范围内(含国际育才中学周边)所有的建筑工地。

(二)停工要求。6月1日至6日每天中午12:00—14:30、晚上21:00—次日06:00停止施工,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施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原则上全天停止施工。

(三)宣传督办。

1、高考、学考、中考前在县电视台发出停工时间和范围通知;

2、由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于6月1日前将本整治方案传达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四)巡查监督。巡查共分为2组,人员从局市场站和县监理公司抽调,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巡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为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考试期间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协调处置”的原则,各巡查小组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妥善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落实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未停工的项目,巡查组将联合其他执法机构强制停工,并列入20xx年建筑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从严监管对象,对其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予以追究。

工地施工方案 第12篇

自分分公司成立来,秉承以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的方针,不断地推进着分公司进步和发展。为了贯彻分公司创一流企业的目标,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举办以质量和创新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使全体员工在活动中提高质量认识、在工作中关注产品质量,营造人人讲质量、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诚信赢得市场、科技创造未来”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没有质量就没有订单、没有订单一切免谈”的质量理念,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6日~5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分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

1、“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晨曦

副组长:

成员:

2、“质量月”活动考核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质量月”活动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分公司的活动要求实际工作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活动领导小组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在分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办公室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各部门技术员、检验员、工艺员等不少于1人、不多于10人。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一二三等奖并现场颁奖。

3、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响应分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管理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质量损失(含投诉)”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熔铸耐火材料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4、开展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以电熔厂砂型、电熔各工段、加工厂加工各班和各职能部门作为参赛单位,考核组在4月26日-5月25日内对各个参赛单位按产品质量(合格数、合格率、废品数等)考核,职能部门按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砂型、电熔、加工、职能部门各评选一个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5、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截稿,面向分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2000字,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5月25日前提交1篇以上应征文章,5月30日前,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优胜者发表瑞泰科技刊物上并奖励。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5月26日至6月5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知识竞赛优胜者”、“质量优胜单位”、“质量征文优胜者”、“质量标兵”项目奖,具体规定如下:

1、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产品质量最优的单位奖励3000元并授予锦旗。

2、质量知识竞赛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2名奖500元、三等奖5名奖200元并颁发证书;

3、质量征文优胜者奖200元;

4、“质量标兵”奖励500元。每部门推荐1-2名候选人(电熔厂砂型工序2名、电熔工序2名,加工厂加工工序2名、组装含包装2名,职能部门各1名),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七、活动要求

1、办公室要按照分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质量月活动开展后,要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的质量主体意识。

工地施工方案 第13篇

为加强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和平县20xx年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加强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县城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并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各工地高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监督。具体监督人员详见附件。

三、分时段对在建工地的施工时间进行管理,根据高考时间安排和各工地的实际,为确保高考考生的正常学习、休息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7月6日18时至7月9日18时,全县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泥头车进出工地。各商品混凝体企业停止生产及运输、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科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做好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间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值班制度。

六、从7月6日至7月9日,监理单位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县质安站监督组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七、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停工及噪声治理的工地及企业,一律严肃追究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xxxxx。

工地施工方案 第14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工地施工方案 第15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全院“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院开展。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参加德州市暨德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亲情寄语”活动

配合20xx年安全生产月“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全院开展征集“亲情安全寄语”活动。把安全活动延伸到每个家庭,通过父母、妻子(丈夫)、子女对职工进行安全叮嘱,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大家明白安全是和谐的根基,是家庭幸福的保障,发生事故会给家庭和亲人带来痛苦,甚至造成悲剧的发生,自觉把安全生产与家庭幸福、医院发展联系起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职工、家属共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以医疗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医院宣传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医院的院报、宣传栏、网站等均开设专版专栏,广泛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对“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即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

(四)参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开展“反违反”活动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参加全市开展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三反”活动,通过参观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五)进行安全工作拉网式检查

按照全市安全工作统一部署和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工地施工方案 第16篇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保证中、高考期间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照《攀枝花市东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的通知》(攀东招委〔20xx〕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禁噪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四川省政府高考、中考报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做好20xx年高考、中考保考工作为目标,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公众监督、企业自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中、高考禁噪期间的建筑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为辖区广大中、高考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禁噪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高考时间为6月7至9日,中考时间为6月12至15日。

(二)禁噪对象为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

(三)从6月1日起到6月15日止,除应急抢险、抢修外,全区各在建工地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中午(12:3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

(四)高考期间(6月7日上午8:00—9日下午17:00)、中考期间(6月12日上午8:00—15日下午17:00)各考点及居民区周边禁止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巡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噪期间,各单位严禁超时限施工作业,杜绝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如遇不可抗力的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办理的允许夜间超时作业的许可证明,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二)银江镇、各街道办应加大宣传,发布禁噪公告,收集辖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舆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住建局负责向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中高考禁噪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各建筑工地调整作业安排,减少生产作业班次和作业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禁噪期间,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发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及时制止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予以依法查处。

(四)禁噪工作期间,我局将联合区住建局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开展昼夜巡查。同时,我局将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对群众投诉处理不过夜,确保考生有安静的考试环境。

工地施工方案 第17篇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面对当前疫情形势,现将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做如下调整。

一、组织领导

(一)调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安排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负责整体工作安排,监测点管理和局机关防控管理;

副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一楼监测点扫码测温、业务引导和维稳工作;

其他各科室负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设整应急处置预备队

队长:

成员: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承担协调维稳、人员监控检测组、消杀防护、应急处置等项工作职责,明确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局机关和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总结疫情防控工作;

3、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贯彻落实本方案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启动触发工作机制,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处置预备队工作职责

承担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的制定,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数据,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员排查和流调工作任务,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在疫情防控期内,承担各类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发文件、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做好一楼疫控检测现场秩序、宣传教育和维急工作;

协调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处置现场突出事件;

负责各项工作纪律检查、配合现场协调维稳组开展工作。

(三)网络化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科和物业公司要派驻人员进驻监测点,承担监测点和消杀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入厅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测温,老年人身份证识别等项工作,做好人员分流引导、办事咨询服务等项工作;

具体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楼体内消毒、防护,对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进行隔离消毒处置等项工作任务。牟敦松负责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厅各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各科室负责人、驻窗口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报告责任人,当发现外出返桦人员(重点为中高风险区)或者疑似染病的,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后备案,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安排相关人员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疫控隔离室进行隔离,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将涉事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进行管控,并做好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压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摸排和防控工作,并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党员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安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应急值守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员未经报备离桦,特殊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备。物业公司要加强重点区域消毒、防护工作。防控办公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做好各类通知和文件的上传下达等项工作。

(三)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阻碍依法扑疫等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

疫情口号

全民参与,万众一心,共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重科学,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

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不聚众,不打牌,亲朋好友网上聊

新型肺炎正来袭,做好预防最关键。勤通风,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出现症状早就诊

疫情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会串门,是对自己和亲友的生命负责

多些理解,多些耐心,抗击疫情你我有责

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个人防护四要素: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

疫点返乡回到家、居家观察14天、出现症状要报告

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不出门,多居家,网络拜年乐大家

拒绝野味,不猎奇,不贪嘴,病从口入,教训牢记

家庭保持通风好,多消毒来勤洗手

拜年不串门,见面不握手,一条信息全问候

工地施工方案 第18篇

一、工程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线青州至临沭(鲁苏界)公路位于山东省中部,起自东营至青州高速公路终点,止于鲁苏界,与临沂至连云港公路相连。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纵三)”的重要路段,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纵连四横、一环绕山东”主骨架中之“纵二”即东营港至临沂(鲁苏界)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鲁中南地区南北向的快速运输通道。本项目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项目起于K75+529.400,终于K83+800,全长8.270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桥1座、小桥4座、分离立交2座、涵洞22道、通道14道、天桥3座、隧道1座、路基、路面等。

二、编制依据

该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季风明显,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回暖快,少雨多风,气候干燥,夏季湿润,雨量充沛,易发生洪涝。大风、冰雹灾害性天气,秋季气温急降,雨量骤减,天气请和,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年均气温11.7~13.3℃,极端最高气温41℃,出现在7月份,极端最低气温-25.5℃,出现在1月份,年平均降水量700~900mm,多集中在7、8月份,12、1、2月份降水最少。

进入五月份以来,雨水逐渐增多,伴随着雨季的来临,为了做好雨季施工的组织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施工技术规范和业主总体施工计划要求,编制雨季施工技术方案。

三、雨季施工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雨季施工期间,在发生大雨、暴雨天气险情时,能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项目部成立雨季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高钟涛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陈相锋、李开胜、专职书记李玉德任副组长,施工技术部,安质部、财务部、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的负责人、施工队队长为成员。指导协调青临高速本合同段在雨季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安排以及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组成及联系电话:

组长:XXX

成员:XXX

四、施工准备

(一)材料机具准备

(二)现场准备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时,停止室外作业,在室内作业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2、雨季施工前,整理施工现场,由于现场施工、运输破坏的现场排水坡度重新做好,清理施工现场的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检查沿线排水设施,保证暴雨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排出积水。施工便道设置排水横坡,做到路面坚实平整,不沉陷、不积水、行车不打滑。路边设置排水沟,路基边坡设置急流槽,使雨水有组织排出。

3、检查钢筋堆放产地,要下有硬化支垫上有覆盖措施,以防止钢筋锈蚀。检查施工现场的料具棚、加工棚等的防汛情况,保证现场内棚库不渗漏。

4、检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的防雨设施,保证机具入棚和防雨功能。漏电接地保护功能装置应灵敏有效,雨季施工前检查线路的绝缘情况,做好记录,雨季施工前定期检查。

5、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五、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一)路基工程

1、路堑开挖前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截水沟、边坡急流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及时施工路基边沟,减少雨水路基基底的浸泡和对坡面的冲刷。处理好边坡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2、路基填筑填料应选用透水性好的碎石土、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含水量过大难以晾晒的土不得用作雨季施工填料。填筑路堤需借土时,取土坑的设置应满足路基稳定的要求。

3、路堤的填筑应做到随挖、随运、随铺、及时压实,顶部设置不小于2%的横坡,并应整平,雨前和收工前将摊铺的松土压实完毕,雨水通过路拱引至两侧挡水梗处,然后通过路基边坡急流槽排到路基边坡以外。

4、路堤两侧的急流槽设置数量要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考虑实际需要,以减少雨水对已填筑好的边坡冲刷。

5、挖方路基施工时,不宜一次挖到设计边坡,应预留一定厚度的覆盖层,待雨季过后再修整到设计边坡。

6、雨季开挖路堑,当挖至路床顶面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好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施工。

7、结构物基坑开挖后未能及时施工的,应采取防浸泡措施,必要时雨后应对地基承载力再次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8、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路堑边坡土体的稳定性,当降水较集中时,加大观测的次数,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开挖,找出原因,在采取防护措施。

9、按照设计及时施做拱形骨架、框架锚杆等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调度要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遇到恶劣天气,及时通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坡面覆盖,多备塑料布覆盖,提前疏导排水沟,让坡顶与坡面不积水。

10、工地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两侧设置排水沟,主要路面铺筑沙砾材料,重要运输路线必须保证循环畅通。

(二)桥涵工程

1、钢筋

钢筋加工场应进行硬化,钢筋应分型号、规格堆放整齐,钢筋不得直接摆放在地上,采用垫木将钢筋架起,高出原地面不小于30cm,避免因雨水浸泡而锈蚀。周围不得有积水,防止钢筋污染。

施工期间,施工调度要及时掌握气象情况,遇有恶劣天气,及时通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员,进行覆盖,以防淋雨生锈。

施工所用的电焊机、氧气瓶、应有防雨、防晒棚。

雨天焊接作业必须在防雨棚内进行,严禁露天冒雨作业。

2、模板

各施工现场模板堆放时两端要下设垫木,与地面保持30cm距离,上部采用塑料布覆盖,避免模板淋雨受潮变形或钢模板淋雨生锈,拆下模板要及时涂油,四周挖排水沟或堆土坎,防止雨水漫流积水对模板造成生锈变形。

模板支撑处地基应坚实或硬化场地,雨后及时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当正施工加固模板时,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在暴雨之前将模板进行覆盖,雨过后仔细检查模板,是否有松动、变形。应及时加固对,对松动模板重新安装。

3、脚手架

各施工队雨季施工用的脚手架、缆风绳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脚手架周围的排水设施要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发现问题及时疏通处理。

脚手架、地基应坚实,立杆下应设垫木或垫块。

每次大风或雨后,必须组织人员对脚手架、龙门架及基础进行复查,有松动及时加固旋紧调节杆保持固定。

脚手架周围应施工必须的防护栏杆禁止在5米范围内通行。脚手架上的马道等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如及时更换表面过于光滑的踏板、在通道两边加装防护网等,施工时设专人看管。

雨期不宜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能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的数量,在脚手架上的动作不宜过于激烈。雨后高空作业人员应穿胶底鞋,注意防滑。

雨季施工专项方案3篇活动方案

金属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线)的交接处应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者重新布置现场施工电缆(线),避免与金属脚手架的交接。

5、防水施工

雨季期间的防水施工,要经常注意当地近期天气预报,利用晴好天气施工。下雨时应停止防水施工,对已施工部位用塑料布进行覆盖;雨后发现防水层被雨水冲刷破坏时,应及时返工。

找平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做防水层前,遇雨天必须用塑料布覆盖;雨后发现防水层被雨水冲刷破坏时,应及时返工。

6、砼施工

混凝土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阴雨天,在雨季施工时采取如下措施:

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混凝土施工时应在现场对坍落度进行严格控制,不合格者退回。

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混凝土浇注有大雨和中雨均不得浇捣。而若因工期关系有小雨时亦必须浇捣,则必须准备足够的防雨设施和覆盖用的油布、塑料布等防雨材料,以备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

雨季混凝土充分做好运输、劳力准备,使浇筑、振捣成活各工序间距要缩短,中间遇雨即盖上篷布继续施工,尽量坚持完成,反对盲目施工,绝对杜绝纵向、竖向施工缝。拌和站搭设简易防雨工棚,砼现浇现场配备好足量的防雨布。做好物资、设备的防淋、防湿工作,对钢筋和机电设备等做好覆盖。

(三)砌筑工程

1、水泥窑堆放在地势较高的地点,水泥不能直接放在原地面上,原地面应夯实用枕木或石块做支撑。铺垫油毡,防止水泥受潮。

2、遇有大、中雨时应停止施工,砌筑表面应有塑料布覆盖待雨结束后再施工。

3、雨后施工高边坡时,注意穿好防滑鞋,安全带、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方可施工。

(四)隧道工程

1、洞口完成洞顶浆砌片石截水沟的砌筑,及时疏通施工地段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或雨水浸泡洞口段隧道明洞基底。洞门、洞口护面墙基础开挖等避开雨天施工。边、仰坡开挖避开雨天,开挖后及时施做喷射砼,并做好仰坡坡顶截水沟,搞好坡面防护,及时施作洞门,防止雨季洞口坍塌。

2、开挖洞口段土石方时自上而下按设计坡度分层开挖刷坡,避免边坡受雨水冲刷,损坏边坡;隧道开挖后,将洞口土石方及时清运,使洞口段排水畅通,以防止雨水倒灌,破坏隧道围岩稳定性。

3、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保持排水系统畅通;隧道顶及洞口等应经常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沟内的杂物,防止阻水情况,做好监控量测,雨过大时及时到洞顶用塑料布覆盖,防止冲刷。

4、搞好物资储备,确保雨季工程正常施工。砂石大堆料及其它材料堆放,有防冲刷和防洪措施,作好施工现场的防洪工作。

(五)临电工程

雨季期间应定期、定人检查临电设施的绝缘状况,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室外配电箱内应加工制作成防雨型,电箱不规矩的应加设防雨罩。

配电箱内必须安装合格漏电保护装置,及时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性,并随时关好电箱门。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气工程师现场值班检查,电气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应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作业人员下班前必须将各机械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所有机械设备棚要搭设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机械安装地点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较好。安装接地装置。移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夏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拌和站、水泥罐、钢管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六、雨季施工管理措施

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气象动态,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以利安排施工,做好防洪渡汛工作。

1、成立防洪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业主、地方有关部门关于防洪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防洪工作的领导,建立汛期防洪值班制度。

2、渡汛施工要立足于“防”,在汛期来临之前,对防洪组织机构、措施落实、抢险方案等进行全面检查,把防洪所需的资金、设备、物资、人员重点做出安排并予以保证。检查中发现问题或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做好历史水情、灾情调查,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准确的水情预报,确保防洪工作的主动权。

4、施工临时堆放的物料要防止影响泄水排洪。及时清理不用的施工机具,防止水淹及堵塞河道引发水害。

七、雨季施工注意事项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结构物主体、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式起重机、混凝土拌和机、模板支撑体系、各小型机械的防雨棚以及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防止漏电事故出现。

2、施工现场设专人对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洒水、扫地,防止尘土飞扬,清除污泥、雨水,保持现场整洁。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尤其在雨后,必须对车子和轮胎进行清洗后方可出场。

3、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了解近期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方,37℃以上天气停止室外作业。同时全工地应果断拉断电源。

4、上架操作人员注意穿防滑鞋,防止滑倒。

5、对任何用电器具,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可靠的接地,操作者必须配带必须的`劳保用品。

6、雨季来临前认真对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分级进行雨季施工的培训工作,加强个人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设专人对生活区进行定期清理消毒,消灭四害,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和污染的水,防止疾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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