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合集25篇)

时间:2023-07-30 09:22:27 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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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篇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__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各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四城同创工作氛围,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并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文明风尚的快速提升,现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家庭,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活动

(1)提倡未成年人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2)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3)鼓励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习惯。

(4)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阅读经典名著、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温馨教室”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微笑待人,做到知礼仪、重礼节。

(2)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3、在社会,开展“志愿奉献,爱心传递”活动

(1)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增强民族凝聚力。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3)为自己身边有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个“爱心小天使”。

(4)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5)参与“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做“文明小使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中小学可以结合班会、队会、团日组织专题读书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演讲会等有意义的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读书教育活动内容,激发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使教育活动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将本次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家校联系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在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将重点落实到“我行动”这一实践环节上来,不断创新实践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健全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为主的文明教育、道德实践网络。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个别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决定成立武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小组以及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活动。业务活动室设在武安市教研室。

2、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小组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建立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资源库,健全教师工作档案。

4、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指导。聘请著名心理教育专家到我市讲学,或组织专兼职教师外出学习、参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

5、培养一批新生力量,把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调整补充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6、对全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校级干部、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

(三)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7、上好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保证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并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咨询室、有咨询活动”。

8、抓好各学科渗透。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努力营造“尊重、信任、理解、成功”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的效率。

9、创新活动载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面广、互动性高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0、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科研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围绕“心理健康与学生全面发展”“问题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实效性”等问题,开展课题招标,加强应用研究,总结科研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1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比赛活动,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方案和典型个别咨询案例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课题专项调研,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12、建立完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把健康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列入学生的评价体系,使学生更加注重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兼修。

13、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在岗位津贴、学习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骨干教师和名教师评定上,要把心理健康作为单独学科。

14、建立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在校长评价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评价,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5、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由学校牵头,家庭、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等,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立体化、开放式的教育格局。

16、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作用,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平台,通过普及家长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家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17、搭建培养学生心理品质的多元平台,要通过整合和利用社区图书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场所,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

1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武安教育》《武安教育发展网》等媒体要及时报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社区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和文明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区在原有软件条件和硬件设备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资源,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

一、工作目标思路

以进一步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中心,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以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未成年人文明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广大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努力将社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活动阵地场所

活动阵地主要以社区活动中心为主阵地,结合社区健身广场,并与兄弟社区实行资源共享。

三、工作人员队伍

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社区关工委负责配合,社区活动中心及志愿者队伍负责具体落实。

四、活动载体平台

以各类讲座为活动载体,以社区活动中心和健身场所为平台,开展未成年人安全知识、健康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方法、文明生活等方面的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老师主讲,提高社区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开展未成年人书法培训、文体活动、结对互动、专场影视等,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杜绝安排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使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5篇

一、活动意义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是学生整体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提高人口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对我们提出的必然要求,它能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对于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具有同样的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

1、以学生心理发展的年龄特点为基础。

2、以学生每个年龄阶段所存在的心理问题为主线。

3、以学生的思维品质为核心。

4、以学生的自我为出发点。

三、遵循原则

1、平等性原则。

2、尊重性原则。

3、鼓励性原则。

4参与性原则。

5、目的性原则 。

6、娱乐性原则。

四、参与人员

心理教育课题小组成员及全体中队辅导员。

五、具体活动方案

(一)、中队辅导员心理教育理论学习

给全体中队辅导员发一套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上下载资料,内容包括:《“心理治疗”是转化后进生的关键》、《逆反心理和脾气倔强》、《“逆反心理”的疏导例说》、《“心灵施暴”与“”》、《“出走”行为的心理探因与防治》、《青春期异性交往正误说》、《高年级学生不良倾向的分析与矫正》。阅读这些资料,可以让辅导员们了解学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并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还可以指导他们具体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二)、进行心理健康课课例评比

步骤如下: 1、发给中队辅导员一份有关心理健康课的教学参考资料,要求辅导员根据所在中队的'队员的心理共性问题选定课题。2、选定课题后,辅导员可向课题小组索要有关活动课程的指导资料,然后填写活动表格。3、上一节心理健康课,课题小组领导分低、中、高年级全面听课,评出优质课例三个。4、评选出的优质课经专家指导改进后作为观摩课面向区内外学校开放。

(三)、设立情感信箱

各中队设一个悄悄话信箱,名称自拟,要求:1、美观实用。2、只限于师生间情感交流。该信箱的设立有利于:1、学生宣泄情绪、表达感情。2、辅导员及时了解学生的情感动向并给予指导。3、辅导员纠正自身的言行,和学生更亲近。4、辅导员及时把特殊情况向上反映。

(四)、加大宣传和表扬力度

针对学生爱听表扬话的心理特征,发动各中队把队员的先进事迹、进步事迹和好人好事用作文纸誊写好交给大队辅导员,大队部利用每天早操后时间在全校师生面前表扬和宣传(稿件数量不计)。该活动有利于树立后进生的自信心,增强优生的自豪感,让队员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还可以提高各班的知名度,有助于评选优秀中队和优秀少先队员。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6篇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7篇

当今社会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激烈竞争,给人们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尤其是未成年人,沉重的学习压力,过度的考试焦虑,人际交往迷茫,抗挫折能力低等心理困惑使稚嫩的心灵必须要承受超负荷的重担。这不仅影响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心理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整体心理素质是否能够提高。在全社会重视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更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才能培养出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因此,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与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中联合实施“阳光心灵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培养阳光心灵。

二、活动目标:

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未成年人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促使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良好的自助、互助与求助的心理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心理调适能力,优化未成年人的心理品质,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协调发展,真正做到“阳光心灵”。

三、活动内容:

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成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其教育内容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是指通过施加一定的教育和辅导,促使未成年人心理素质的妥善解决,心理潜能的充分发挥和个性品质的和谐发展,从而预防各类身心疾病,促进身心健康的发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因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和策略,学会微笑面对学习,树立积极乐观的学习心态。

2、情感和意志的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人格、情感和意志的辅导,让未成年人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感的主人,学会正确处理理智与冲动,个人和社会,挫折与磨砺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

3、人际关系心理教育。要培养未成年人能够正确认识、评价和表现自己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养成宽宏大度,自我克制;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4、个性心理教育,把塑造个性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5、青春期教育。加强青春期教育,包括青春期性知识,性心理教育以及性道德,性法律教育,让学生形成自我调节的控制能力,正确处理好男、女同学的间的交往,做到自尊与互尊。

(二)补救性心理健康教育

补救性心理健康教育是指在预防无效的情况下,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方法,对存在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给予直接指导,诊断和矫治,帮助他们克服困挠,恢复心理健康。主要内容以心理卫生为中心的教育内容。包括处理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行为的早期发现及矫正。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补救,逐步消除学生的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活动时间:

4月25日 — 7月31日

五、活动途径:

1、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突破口,市教育局要积极发动学校建立“心情屋”、“温馨港湾”、“心灵氧吧”、“聊聊吧”、“聊天俱乐部”、“心灵驿站”、“谈心室”等命名的心理咨询室。

2、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机构,建立心理咨询档案,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通过聊天沟通、开展心理游戏活动、举办心理讲座、指导学生写心理周记等形式多样的心理教育活动,帮助孩子们排除在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障碍。

4、与南京“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建立起业务联系。以目前各校心理咨询队伍为基础,建设完善的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组织学习南京“陶老师心理咨询工作站”和长春校园心理剧的成功经验,运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尝试,做好心理健康咨询。

5、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培养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招募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形成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6、活动过程中各校要及时将好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每月将活动情况以简报、活动方案、心理案例等形式发至文明办邮箱:XXX. 年终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总结,活动材料(包括有代表性的过程材料)上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8篇

为进一步丰富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寒假生活,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度过安全有益的假期,促进未成年人提升综合素质,根据市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xx年“缤纷的冬日”寒假系列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xx年寒假前后至春季开学第一周。

二、活动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娱乐、化民俗、经典诵读、读书阅览、学礼行礼、社会公益、劳动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丰富广大未成年人节假日精神化生活,引导他们在参与中传承明、体验劳动、陶冶情操、强健体魄、提升素质,争做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明有礼、全面发展的新一代xx人。

三、重点内容

1、感受民俗,传承传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挖掘除夕、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的化内涵,突出“我们的节日”重点,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喜庆主题,依托各级各类公共化场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民俗展示、歌舞表演、灯谜灯会、书法棋艺等生动有趣的便于未成年人广泛参与节日民俗活动,让每个孩子都能积极参与写春联、剪纸、画年画、唱民谣及当地戏曲等民间传统化艺术。充分发掘展示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活动的化内涵,让广大未成年人感受家乡巨大变化,增进亲情、友情,增进对优秀传统的认同感、自豪感。

2、践礼修德,热心公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策划推出春季开学明礼仪教育重点活动,并推动学礼仪、知礼仪向行礼仪拓展,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深入社区、博物馆、纪念馆、敬老院等,开展富有实效的志愿服务,使孩子们在多样的志愿服务中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要围绕家庭明建设,鼓励全市未成年人发现诚信友善、勤俭持家等优秀家风,记载并宣传优秀家风、家训小故事。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学习宣传和走访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做好事、献爱心。各级团委、妇联、关工委要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村镇)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积极推广节日明用语,遵守明出行、明旅游、明观赏等社会公德,以小手牵大手,携手同创明有礼的节日氛围。

3、加强锻炼,强健体魄。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运动场馆向未成年人开放,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团委要积极动员学校体育教师、社会体育工作者、高校青年志愿者主动深入城乡社区,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有效措施,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期间开放体育运动设施,便于未成年人开展体活动。各级各类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等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设计体育健身活动项目,吸引中小学生踊跃参加。

4、走近艺,走进社会。坚持以化人、以育人,围绕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积极参加20xx年xx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青果在线学校(qinggue)寒假系列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读书阅览、化交流、艺展演等活动,特别是要推荐《璞石成玉的秘密——中小学生核心价值观读本》等一批优秀书目,引导未成年人养成爱读书、爱艺术的高雅风尚。办好20xx年度xx市未成年人网络春晚活动,打造属于xx未成年人自己的化展示平台。要依托各级各类校外活动阵地,通过组织诵读冬令营、诵读比赛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读好书、颂经典,做有德之人。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化馆(站、室)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要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广泛吸引本地及周边地区中小学生涌跃参加实践活动。

自我保护,健康成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春节寒假期间,开展好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活动。要注重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尤其关注人员密集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监管缺失青少年和外务工人员子女,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生活常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骗、灾害及野外自救、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校外普法基地和学法资,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运用各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另外,各地及各部门要尤其重视“困境少年儿童”这一弱势群体,关心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的生活,让孩子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缤纷的冬日”活动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覆盖城乡,惠及全市未成年人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教师、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科普和艺志愿者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化设施的作用,整合明行业、明单位的丰富资,不断拓展未成年人寒假活动的空间和平台。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遵循简便可行、力所能及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寒假活动的引领及过程指导,以实践体验为主,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特征及成长需求,给出相应的活动指导建议。要结合寒假特点和节庆特色,采用传统与现代结合,学校、家庭与社区(村镇)互动方式,就近就便组织活动,吸引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赢得广大家长支持。要注重评价展示,通过展板、现场活动、校会、网络等形式开展全校性展示活动,并评选出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各类奖项。

周密安排,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制订活动计划时要有安全预案,活动组织过程中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安全、活动安全和饮食安全。广新、公安、工商等部门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化环境。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版专栏,公布活动信息,报道活动中涌现的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充分反映广大未成年人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9篇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新华书店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泰安市未成年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并组织开展本次活动。

二、参加活动人员范围及推荐用书

1、参加活动人员范围:全市未成年人,重点为中、小学生(含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活动用书:本次活动用书为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指导编写的《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读本》,供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阅读。

活动用书分为小学低年级读本、小学高年级读本、中学生读本和青年读本(适合高中生阅读)。中、小学生读本估价4.90元/册,青年读本估价5.90元/册。

三、活动内容

1、阅读活动用书。按照不同学龄段,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认真阅读《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读本》一书。在阅读活动用书基础上,结合开展“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报告会、座谈会等其他活动。

2、组织开展xx市“新华书店杯”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演讲(讲故事)比赛。

(1)比赛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赛对象和代表队的组成:

参赛者为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中小学生。

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市直学校可先行组织演讲预赛,产生各自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人,辅导教师1人和参赛选手2人(讲故事和演讲各1人)组成。并于5月上旬向市里推荐1-2名选手,市组委会在组织比赛的基础上,确定选手组成xx市代表队赴省参赛。

(3)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演讲(讲故事)的内容必须以“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为主题。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展现新世纪青少年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演讲主题要准确显明,语言表达要生动贴切、符合年龄特点。讲故事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讲不超过5分钟。

3、举办“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为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

(2)征文主题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征文篇幅:小学生作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作文不超过1200字。

(3)参赛方式为分组分级比赛。征文比赛分小学生组和中学生组。参加市级征文比赛名额视参与活动人数情况确定,另行通知。市级征文比赛将设学生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优秀辅导教师奖50名。

参加全市比赛的征文,由市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奖者由市组委会颁奖,并推荐部分获奖作文在市级报刊发表;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文参加全国比赛。

4、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四个“十佳”评选活动。在组织好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全市思想道德十佳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十佳教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佳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十佳案例。评选标准及办法另行通知。

5、开展网上知识竞赛。

(1)竞赛时间、试卷和网址

本届网上知识竞赛出题、答题日期待定。试卷分为小学生试卷和中学生试卷两种。试卷将刊登在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网站“春苗网”上,网(已在读本上注明)。

(2)参赛对象

本届网上知识竞赛参赛者为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必须以真实身份参加相应试卷的答题竞赛。身份不符者答题无效。

(3)答题方法及要求

①打开春苗网,点击主页上设立的“知识竞赛”按钮;

②按照网页上的介绍,准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

③认真阅读试题,按提示要求答题;

④确认答题完毕后,点击“发送”按钮,发出答卷;

⑤每个人限答一次,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发出答卷,过期答卷无效。

(4)奖项及表彰

竞赛评审对全部有效答卷进行评判,评出正确答卷后,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抽奖。先()抽出优秀奖若干,再抽取幸运奖。全国组委会对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幸运奖获得者将在20xx年暑假,参加全国组委全举办的第十二届读书活动表彰大会和夏令营活动。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上旬,起草文件,制定方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召开工作协调会,商讨活动方案,统一认识,协调分工。

1月

中旬,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下发文件及实施方案,部署工作。

动员会后,各级新华书店要主动配合宣传、教育等部门积极做好活动用书的宣传征订工作,并及时送书到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开展读书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阶段。20xx年2月份至20xx年3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团组织都要组织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认真阅读活动用书,踊跃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比赛活动。

20xx年5月上旬,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市直各学校向市组委会推荐“心系祖国健康成长”演讲(讲故事)活动人员名单。

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市直学校向市组委会推荐优秀征文(征文推荐数额另行通知)。市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20xx年暑假前,各地各单位按照市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分别推荐上报全市思想道德“十佳”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十佳”教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佳”学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十佳”案例。

网上知识竞赛活动,按该活动届时通知的具体时间进行。

3、总结表彰阶段。拟定于20xx年下半年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市组委会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开展活动好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本次活动设组织奖4—6名,由市组委会视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确定。

五、费用开支

本次活动的宣传、会议、评比、表彰奖励等费用开支,由各级组委会统筹安排,各级新华书店分别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0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个别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决定成立武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小组以及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活动。业务活动室设在武安市教研室。

2、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小组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建立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资源库,健全教师工作档案。

4、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指导。聘请著名心理教育专家到我市讲学,或组织专兼职教师外出学习、参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

5、培养一批新生力量,把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调整补充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6、对全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校级干部、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

(三)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7、上好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保证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并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咨询室、有咨询活动”。

8、抓好各学科渗透。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努力营造“尊重、信任、理解、成功”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的效率。

9、创新活动载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面广、互动性高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0、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科研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围绕“心理健康与学生全面发展”“问题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实效性”等问题,开展课题招标,加强应用研究,总结科研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1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比赛活动,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方案和典型个别咨询案例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课题专项调研,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12、建立完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把健康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列入学生的评价体系,使学生更加注重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兼修。

13、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在岗位津贴、学习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骨干教师和名教师评定上,要把心理健康作为单独学科。

14、建立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在校长评价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评价,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5、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由学校牵头,家庭、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等,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立体化、开放式的教育格局。

16、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作用,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平台,通过普及家长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家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17、搭建培养学生心理品质的多元平台,要通过整合和利用社区图书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场所,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

1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武安教育》《武安教育发展网》等媒体要及时报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1篇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2篇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_〕264号)、河南省综治办明电(豫综治办〔20_〕59号、65号)以及市综治委《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_〕9号)精神,我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经营、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办事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社区)、济水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信访办。

1、综治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通过进居委会(社区)、进楼院、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2、济水中心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社区警务队负责组织辖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4、社区办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5、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6、宣教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_年4月底-5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联系人,进行专门安排。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_年6月1日-9月底)。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在5月底前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健全台账。

6月初至9月,办事处综治信访办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3、总结验收阶段(20_年10月)。10月10日前,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准备迎接省、市综治办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济水中心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宣教办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2、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各居委会(社区)、社区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居委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居、巡防队员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居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两级综治中心的作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防止工作棚架。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建立月督查制度。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水井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凡发生溺亡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3篇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1.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1.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2.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3.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4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我校未成年人教育的新路子、新方法,构建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育人体系,全面提高我校教育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提出教育教学目标,现根据《惠济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的含义。

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它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是新时期、新形势赋予人民教师的育人新理念。学校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政治教师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的教职员工都自觉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

2、它是学校德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以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和谐发展,真正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它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实施导师制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实施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员工会议,阐明实施导师制的意义和方法,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明确导师制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xx。

2、成员:xx、xx、xx。

3、成员分工:

(1)组长对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负全责,统筹安排。

(2)王磊老师负责信息技术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3)刘丽娜老师负责音乐舞蹈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4)李华老师负责书法绘画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

五、导师的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5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在制定政策、配置公共资源和开展公共服务中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积极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永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浓厚。到2035年,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成为我市基本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显著标志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1.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构建“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实施“爱心家长”计划,深入开展“家庭公益教育大讲堂”,探索建立“春蕾幸福家”工作室,指导和督促家长及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

2.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惠。住健局等相关单位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切实保障儿童权益。

3.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时,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督促、支持起诉。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

(二)加强学校保护工作

5.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学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指导学校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深化团教协作,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

6.健全学校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和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打造法治互动服务平台,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专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使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家长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红烛暖心”计划,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解决学生接送困难问题。

7.有效防范学生欺凌。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岗位责任。指导学校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

8.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依托中小学校、社区建设少年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

9.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指导政府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惩处。

10.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实施全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深入实施“青春护雏”计划,依托“青年之家”“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有效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儿童之家”“春蕾幸福家”工作室等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残联组织要维护残疾未成年人权益,开展“与爱同行”行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工作。工会组织要实施“成长助力”计划,通过开展金秋助学、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作,为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助学帮扶、课后服务、假期托管、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推进公共场所、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关爱帮教青少年,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1.积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居)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可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兼任。推进村(居)少先队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儿童之家”“儿童成长学校”建设。鼓励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下属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强制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职责,提升发现报告能力。加强村(居)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推进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采取“党建+邻里中心”的社会照顾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宣讲、知识培训活动。

12.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等加强数据共享和供需对接,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

13.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政策,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构建网络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管理,完善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备案管理制度。

14.加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实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指导监督网络运营者有效履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平台责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指导网络运营者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的更正、删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的诉求,依法依规予以配合。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指导网络运营者及时配合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并防止信息扩散。

15.加强防止网络沉迷工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推进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接入工作,推广应用《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规范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等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加强前置审查,严格网络游戏审批管理。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推进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充分发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促进会、市自媒体协会在网络公益活动中的团结凝聚优势,引导网络社会组织和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

16.落实政府监护职责。加强政府监护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建立监护评估制度,落实由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推动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7.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络,深入推广“三聚三化”经验做法,培育扶持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专业队伍,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打造具有永安特色的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分类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动态管理,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完善精准教育帮扶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18.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19.加强健康综合保障。加强卫生保健,指导开展未成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实施幼龄儿童健康护航计划,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做好免疫规划,加强传染病防治与监督。完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对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和儿童自闭症早期筛查、诊断、干预和政府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实施综合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重视未成年人早期视力保护,加强综合防控儿童近视工作,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肥胖防控工作。

20.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做好卫生保健、备案登记等工作,积极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强化和落实各方面责任,确保婴幼儿安全和健康。

21.加强和创新社会环境治理。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加大互联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的重点应用服务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措施。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六)落实司法保护职责

22.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安、检察部门积极主动沟通,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关保护工作。

23.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法院审判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并完善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大少审”,积极探索设立扶帮教育基地、指定“爱心家长”、开展“互联网+”帮教以及“法院+关工委+基层组织”“法庭+家庭+基地”“法官+社工+志愿者”等帮教模式,特别加强涉诉困境儿童司法保护和救助。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部分执行案件纳入少年法庭收案范围。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推行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24.深化检察法律监督。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督,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推广“春蕾安全员”机制。依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开展法律监督。及时对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有关单位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开展未成年人监管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力度,涉及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金盾护航”计划,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对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从严追诉、从重量刑。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预防和惩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村(居)职责范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落细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永安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表彰。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场所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加强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线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指导各乡镇(街道)采取整合相关编制资源、盘活编制存量、推动机构转型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承担好需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委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和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市人民法院、检察院根据实际需要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未成年人审判、检察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实际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督查专员,负责牵头对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各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四城同创工作氛围,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并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文明风尚的快速提升,现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家庭,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活动

(1)提倡未成年人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2)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3)鼓励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习惯。

(4)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阅读经典名著、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温馨教室”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微笑待人,做到知礼仪、重礼节。

(2)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3、在社会,开展“志愿奉献,爱心传递”活动

(1)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增强民族凝聚力。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3)为自己身边有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个“爱心小天使”。

(4)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5)参与“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做“文明小使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中小学可以结合班会、队会、团日组织专题读书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演讲会等有意义的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读书教育活动内容,激发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使教育活动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将本次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家校联系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在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将重点落实到“我行动”这一实践环节上来,不断创新实践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健全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为主的文明教育、道德实践网络。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7篇

一、活动主题

养成好习惯

二、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和游戏的辅导,让孩子们辨别好习惯与坏习惯,努力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态度,成就人生的辉煌。

三、活动性质

支持性、发展性小组

四、活动对象

6-10岁儿童

五、活动人数

6-8人

六、活动日期

20__年2月5日,6日,7日,8日,9日共5次

七、活动时间

上午9:15-11:00

八、活动地点

武汉市硚口区青少年宫5-2教室

九、活动课程安排

第一节

我们是好朋友

小组的形成和组员之间的相互认识

包括“我是,我知道”、“小组契约红绿灯”、“ 衣夹怪物”

第二节

好习惯、坏习惯

区分好习惯、坏习惯

包括“一元几毫”“情景模拟”、自由发言

第三节

抛开坏习惯

在认识坏习惯的恶劣后在组员的建议下努力改掉坏习惯

包括“吹吹”、“你言我语”、作业 布置

第四节

养成好习惯

培养养成好习惯的正确态度

包括“找名字”、“作业体会”“击掌话离别”

第五节

做好习惯达人

培养坚持不懈地养成并发扬好习惯

包括“甜心”、儿童剧《锲而不舍》、礼品发放

十、活动报名时间

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需在2月2日(周五)上午9:30——12:00电话报名。电话:___

十一、活动要求

1、家长负责接送。

2、参与活动人员需服从老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或者进行其它活动。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 信息中心 各班级

工作任务:(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教育。

(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德育处 各班级

工作任务:(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工作任务:(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 学校留守儿童中心 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 教导处 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全体教师

工作任务;(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

责任单位:德育处 总务处 各班班主任 留守儿童活动中心 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 教导处 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 全体教师 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 总务处 各班级

工作任务:(1)学校层面组织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2)班级层面组织的安全主题班会教育(3)留守儿童中心、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的学生情绪治疗、心理健康指导等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19篇

一、活动主题

养成好习惯

二、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和游戏的辅导,让孩子们辨别好习惯与坏习惯,努力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态度,成就人生的辉煌。

三、活动性质

支持性、发展性小组

四、活动对象

6-10岁儿童

五、活动人数

6-8人

六、活动日期

20xx年2月5日,6日,7日,8日,9日共5次

七、活动时间

上午9:15-11:00

八、活动地点

武汉市硚口区青少年宫5-2教室

九、活动课程安排

第一节

我们是好朋友

小组的形成和组员之间的相互认识

包括“我是,我知道”、“小组契约红绿灯”、“ 衣夹怪物”

第二节

好习惯、坏习惯

区分好习惯、坏习惯

包括“一元几毫”“情景模拟”、自由发言

第三节

抛开坏习惯

在认识坏习惯的恶劣后在组员的建议下努力改掉坏习惯

包括“吹吹”、“你言我语”、作业 布置

第四节

养成好习惯

培养养成好习惯的正确态度

包括“找名字”、“作业体会”“击掌话离别”

第五节

做好习惯达人

培养坚持不懈地养成并发扬好习惯

包括“甜心”、儿童剧《锲而不舍》、礼品发放

十、活动报名时间

1、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需在2月2日(周五)上午9:30——12:00电话报名。电话:xxx

十一、活动要求

1、家长负责接送。

2、参与活动人员需服从老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或者进行其它活动。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0篇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__)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__)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__)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__)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__)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__)

7、依托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__)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__)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1篇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64号)、河南省综治办明电(豫综治办〔2017〕59号、65号)以及市综治委《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17〕9号)精神,我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经营、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办事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社区)、济水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信访办。

1、综治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通过进居委会(社区)、进楼院、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2、济水中心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社区警务队负责组织辖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4、社区办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5、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6、宣教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5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联系人,进行专门安排。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6月1日-9月底)。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在5月底前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健全台账。

6月初至9月,办事处综治信访办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0月10日前,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准备迎接省、市综治办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济水中心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宣教办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2、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各居委会(社区)、社区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居委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居、巡防队员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居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两级综治中心的作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防止工作棚架。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建立月督查制度。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水井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凡发生溺亡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2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工作统筹,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统筹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熊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工作,任荣和、黄天伦、任平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预防。

1、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防止未成年人被不法侵害,加强涉及未成年人民事纠纷、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严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或民转刑案件发生。(责任部门:司法所、综治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各村社)

2、加强对农村未成年留守女童的日常联系,建立农村未成年留守女童成长关爱机制,建立困境女童“一对一”关爱机制,将辖区内的女干部、女教师落实为关爱帮扶责任人,让身处困境中的女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筑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不断提升家长的家教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监护人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对学龄前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要加强教育指导,引导其履行好监护责任;畅通未成年人向有关部门反馈和举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渠道,建立和落实相关部门强制报告工作机制。(责任部门:中心校、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各村社)

3、加大宣传有关早恋、早婚、早育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有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宣传未成年人家长要引导好子女的健康成长,每个家庭要配合中小学校,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计生办、中心校、各村社)

4、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法治宣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突出精准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要求,抓细抓实法制进校园工作,压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责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教育。(责任部门:中心校)

(二)强化依法惩治。依法办理未成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严格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个案监督。(责任部门:第三巡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

(三)强化综合救助。通过民政救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多渠道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生活困难;及时依法对需要指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指定适当的监护人;及时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辅导;健全、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责任部门:第三巡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镇关工委、镇团委、中心校、镇妇联、各村社)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力的部门、村社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责任部门:镇纪委、监察室)

三、专项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镇党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推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措施,确保见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责任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方案高效履职并按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分管领导要强化对所负责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突出问题导向。各村社、各部门立足工作职能,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和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牢牢把握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出实招、求实效,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长效工作机制。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察室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单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有问题隐瞒不报等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五)严守保密纪律。各村社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要履行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严禁通过网络、微信等非涉密方式进行传送。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各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四城同创工作氛围,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并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文明风尚的快速提升,现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家庭,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活动

(1)提倡未成年人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2)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3)鼓励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习惯。

(4)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阅读经典名著、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温馨教室”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微笑待人,做到知礼仪、重礼节。

(2)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3、在社会,开展“志愿奉献,爱心传递”活动

(1)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增强民族凝聚力。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3)为自己身边有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个“爱心小天使”。

(4)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5)参与“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做“文明小使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中小学可以结合班会、队会、团日组织专题读书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演讲会等有意义的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读书教育活动内容,激发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使教育活动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将本次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家校联系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在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将重点落实到“我行动”这一实践环节上来,不断创新实践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健全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为主的文明教育、道德实践网络。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4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六屯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抓好组织保障工作。成立六屯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齐心协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职责见附件。

(二)抓好未成年人问题发现和报告工作

一是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二是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信息。强化村委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三是以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工作平台,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三)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工作。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四)抓好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工作。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抓好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工作。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工作。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工作,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

(六)抓好安置工作。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通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抓好部门联动协作。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医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教育、民政、卫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抓好培训、宣传服务工作。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未成年人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多渠道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九)抓好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有效运行机制。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事件,广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鼓励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体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

(二)政法委。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

(三)经发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规划。推进涉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站)、儿童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

(四)中、小学。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校立德树人功能,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加强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侵害等工作制度,做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保健等工作。

(五)派出所。依法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惩处。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寻亲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户籍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对遭受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承担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督办事项。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工作,履行民政部门兜底监护职责。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化委托照护情况,建立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给予关爱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七)司法所。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给予相应帮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以案说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八)财政分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明确分类科目和支出责任,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的资金支持,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未成年人各项保障工作。

(九)人社中心。监督用人单位落实禁用童工规定。推进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以及用工岗位信息。

(十)村镇建设管理站。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指导各部门符合条件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交管站。在公路以及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配置,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检查,杜绝违规超载现象。

(十二)农业服务中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便于照顾未成年子女。创建更多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环境。

(十三)卫计办。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规范疫苗预防接种,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

(十四)安监站。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做好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满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推动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促进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十五)团委。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服务阵地建设,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网络素养、自护等教育,提供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组织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

(十六)妇联。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十七)残联。做好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支持和帮助残疾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十八)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的党史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举办未成年人文化活动,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九)各村村委会。配合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特殊未成年人日常关爱工作,及时报告村内各类突发紧急的未成年人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 第25篇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丰富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安全意识,佟村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在8月20日下午2点于村委会为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开展了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活动主题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8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大家观看了法制部门制作的微电影。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通过具体的分析,从感性和理性两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同时也向大家宣讲了一定的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使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跟家长更加知法,从而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

2.法制老师告诉未成年人应加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不可贪一时刺激或因无知而误入歧途,在学习、生活中要学会保护自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新时代少年。

3.活动的最后,老师针对有关创建文明市、平安志愿工作、网格式管理和法律等知识组织了抢答活动,让未成年人真正参与其中,乐在其中。

希望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使青少年了解到更多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辨明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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