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总16篇)

时间:2022-11-26 14:22:27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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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篇

我们曙光街办事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曙光街办事处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为我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具有基础性、群众性的特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积极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办事处主要领导的重视,使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由一名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室,制度板面上墙,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建设规范发展

加强基层建设,有利于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坚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1

不断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地基层工作平台,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围绕目标狠抓落实

我们能认真对照年初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并结合辖区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深入社区,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是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启动年,我所制定了《曙光街办事处20XX年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安排要点》并下发全辖区30个单位,指导督促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采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橱窗、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内容涉及《民法通则》、《信访条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首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我所组织辖区各校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今年4月20日,我们司法所分别到市十四中和光明路小学举办“普法进校园,送法到课堂”的活动,就青少年如何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青少年如何进有效的自我保护等方面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累计共有2千多学生受到教育。

其次,我所人员随同局"法律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深入到全区11个镇办、社区(村),走访群众为他们发放法律宣传折页,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我们在辖区及时完善了从办事处到各社区(村)、到辖区单位的民调组织,共成立了1个街道调委会、3个社区调委会、1个行政村调委会、企事业单位18个,目前有调解人员110人,使基层调委会组建率达到100%。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齐全并上墙公示,规范了调解程序,健全了调解网络,档案资料齐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办事处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各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办事处每月汇总排查一次,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起,调解率、调成率均达到100%。通过以上工作,全辖区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违法调解造成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事件。

2、按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例会,认真准备好上月小结和本月计划,并做好例会记录,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三)安置帮教工作

半年来,我所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对全辖区范围内20XX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使得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楚。3

1、为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社区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帮教措施,搞好接茬帮教,对列帮人员实行每季度谈话一次,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及思想、生活上的关心,积极进行安置,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列帮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我辖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的张荣获,经过我们司法所的帮教工作,思想上、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变化,在村中表现得很好家中盖起了三层的楼房,在我们的帮助和协调下找到了一份推销啤酒的工作,让他重新走上正常人的道路。目前,6名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为了能将辖区04年以来的两劳回归人员详细情况掌握,司法所全体同志走村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并与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我们先后排查两劳回归人员16人,其中8人在我辖区居住,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倾向,其余8人在我辖区但不在此居住,圆满完成局里布置的任务。

(四)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在“双节”、“三夏”等民间纠纷集中出现的敏感期,我们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方针,做到不等不靠、深入群众、调查民情,从群众利益出发,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体利益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上报排查报告、排查调处4报表。

(五)法律援助工作

半年以来,我们办事处还认真抓好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截止目前已受理1起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存在较大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2篇

20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平安xx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xx滨海名城,和谐xx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xx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xx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xx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20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xx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xx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3篇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协助常委会开展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专项审议及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专项审议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二、围绕平安和安全建设,协助常委会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视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协助常委会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项审议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委会活动,努力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2013年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13年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1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2011年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2000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五、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4篇

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突出重点,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为法治宜章、平安宜章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13个操作性强的文件。成立了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调联动”工作的统一调度和联动指挥。各级调处中心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社情动态,形成了协调顺畅、调度有力、运转高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制度,成立了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团,负责担任全县347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纠纷积案的特殊作用;印发《XX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个案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调处督办积案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跨边界矛盾纠纷积案的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今年已兑现“以奖代补”41万元。今年我县整合调解资源,组建了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的10个个调解中心和1个小分队。所有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指派、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按照 “三高”(政治素质高、法律水平高、群众威信高)“三强”( 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备,共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1807人;完成了全县乡、村两级399 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提质靓化,构建了乡镇、村(社区)、调解小组、调解员“五级网络”;我县进一步挖掘“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文化,收集、整理了32个他字歌、人民调解三字经、劝和箴言等调解文化,并将人民调解文化融入到了调解的具体实践之中,调解文化已成为我县一张名片;我县还在矛盾纠纷突出的瑶岗仙矿区、金子坪矿区、梅麻浆矿区、南京洞经贸开发区及民间金融行业、医疗行业、尘肺病等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信访大厅、政务中心、工会、妇联、团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设立调解工作室;在全省率先设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半小时就能在家门口享受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各站还配合村级调委会调解本村矛盾纠纷,协同司法所、派出所和辖区法庭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半月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15年,我县组织各级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据统计,共受理矛盾纠纷7799余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1%,履行协议金额1。5亿余元,确保了案结事了,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

二、法治宜章强力推进

积极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法律四到家”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还结合全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专项调解活动,通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法治建设、“平安家庭”创建氛围。制作印发以《人民调解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宣传画报20000余张,《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10000余份。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组”活动,4月13日由县局牵头到栗源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暨法律进村组动员会。4月22至30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到全县22个乡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5月12日,召开了县委法治宜章建设领导小组部分单位成员会议,讨论了《2015年度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4日、27日由县委法治办牵头组织20个单位分别在一六镇、里田乡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摆摊设点进行法制宣传。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9月25日至9月26日,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集中进行了为期2天的年度工作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业务素质和责任感、光荣感。9月22日至27日,针对全县青少年特别是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律师分别给笆篱、莽山、麻田等中学上了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全县各法制副校长共上法制课70余堂,有近3万师生受到教育。今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又投入29。4万元在县城人员集中场所设立长年公益普法宣传平台,租用中夏公园、尚书广场、宜人广场、四方井四个大型led显示屏,百通车站前、宜兴路三角花园的两个立柱高炮广告牌,天桥三面翻转的广告牌进行普法宣传、并定期更换法治宣传内容,还在“同城宜章”微信平台每日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图片,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针对偏远农村普法薄弱,积极开展流动“法治宜章建设宣传长廊”活动,使普法宣传不留死角,制作了30块图文并茂展板在各村进行流动展出宣传15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多人,收效显著。

三、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建设和助推宜章起飞的作用。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76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突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站点)、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局领导及律师坐班接访、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便民利民举措的建设和规范,做到了援助数量和援助质量齐头并进,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件,当事人满意率和案件胜诉率均在90%以上。发挥好公证工作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重要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和提升公证质量,有效推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公证工作层次进一步提升。今年来全县共办理公证580件。

四、特殊人群管控到位

今年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于3月10日对全县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专干进行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提升了社区矫正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发放监控定位手机332台,构筑了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电子围墙”防止“人机分离”。4月份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四方井社区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玉溪镇社区矫正人员邝某进行走访,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严肃了矫正纪律,规范了矫正人员的行为,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5月18日至21日,联合县检察院对各乡镇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5月19日,赤石乡接受市检察院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专项的检查。各乡镇均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采取“一盯一”、“六帮一”的帮教机制,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就业安置和服务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县有公益劳动基地22个,就业基地1个。2012年10月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695人,解除矫正345人,在矫350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54人,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五、队伍建设得到新发展

县局开展全系统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尊法治。做“三严三实”的自觉践行者,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这三个重点,从大处着力,从小事抓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正风肃纪,革除“四风”,推动全系统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一是结合“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司法行政干警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切实深入群众、为民办事。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局由24名干警组成6个工作组,走村入户摸底排查,了解当前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工作,并发放平安家庭情况摸底表,收集走访对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有无矛盾纠纷并负责调解,并对走访对象进行平安创建答卷培训到位。二是开展“三进三解三促”帮扶活动,我局在4——10月份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律师在笆篱乡五斗冲村开展了“三进三解三促”和“一进二访”帮扶活动。按照进千家门、解百姓忧的要求,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开展“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与优势,大力宣传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通过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激情。全年共编司法简报18期,编写信息115条,在省、市、县媒体、内刊采用发表92篇,其中省、市级53篇,有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新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5篇

___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帮教率达%、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基本满意率%,不满意率%,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zd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本领

为了提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能力和法律服务本领,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市优秀司法所长培训活动,加强与兄弟区县之间的经验交流,开拓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工作思路;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培训和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服务基层的工作本领。

二、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档案,规范执法,对所有在册的矫正人员档案集中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坚持每月末开展矫正人员分组思想汇报点评制,严格服刑人员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矫正人员日常工作生活基本情况,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工作和调整矫正方案。20XX年,王村司法所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0名,解除20名,目前在管的社区服刑人员21名,警告5人,训诫谈话2人,在“十九”大之前,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我们联合王村派出所和王村检察室对所有在矫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逐一谈话,确保十九大期间在矫人员不出任何问题,效果甚佳。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分段评估、分级处遇等工作制度,确保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我所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共计93名,20XX年接收安置帮教对象29名,对9名刑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年中对所有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排查,经查对5名下落不明的人员,到王村派出所备案,其余人员,一人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

四、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让两名人民调解员逐村进行走访熟悉环境和相关工作流程,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积极争取一名调解员被王村法庭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加强了与法庭之间的交流配合。20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96余起,调解率达98%以上,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五、法治宣传工作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六月份与公律科、镇安办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微信积极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列》宣传活动,“”宪法日制作了90条法治宣传条幅悬挂于镇、各村居显要位置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王村镇20XX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在王村镇位置显要处建立了一处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王村镇法德文化公园和国土法治文化广场,对培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王村司法所依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业务联系站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功能综合化、服务便民化,实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4月底召开了王村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镇41个村和1个居委会全部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该制度实行半年多来,共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200余次,参加调解9次,审查合同40余份,法律咨询60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5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镇政府工作,参加信访听证会6次,提供法律意见书3份,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主动介入,精准普法。

20XX年不足:

1、思想保守,缺乏创新,不见亮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严重,所以,工作过于求稳,没有美丽的亮点。

2、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毫无起色。这个工作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协调推进,20XX年定有起色。

3、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不力。一是技术层面缺乏经验;二是主观方面缺乏。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7篇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

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万册, 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 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 “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远低省控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8篇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助推从严治党

区纪委主动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明晰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配合区委对“两个责任”内容进行梳理,制定《鼓楼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晰区委领导班子、区委主要负责人、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纪委承担的责任,并督促全区10个街镇、2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协助区委开展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考核组,对10个街镇和10个区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开展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区纪委委员评议述廉述责情况。分析责任制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制定20xx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力求考核办法科学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对市、市对区责任制考核“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逐项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平常督查发现的51个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强化问责,今年1—9月,对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二、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运用批评教育、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一是加大信访初核力度。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要求,准确运用市纪委信访件分流及跟踪管理系统,对信访举办件即时签收、逐件处置,做到办理全部覆盖、状态实时跟踪、逾期多方督办。今年1—9月,区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71件,初步核实62件,谈话函询9件,查实问题14件,查实率23.33%,转立案13件,批评教育1件,实现了“零暂存”。二是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围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xx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9月,新立案件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其中,乡科级干部3件,同比增加2件,经济大案7件,比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其中,温泉小学教导主任马艳霞利用职便xx、安泰街道多家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数字办下属企业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干部职务侵占、违反廉洁纪律等典型案件的查处,起到震慑作用。三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转变理念,改进方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立足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诫勉,把问题消除在破纪之初、违法之前。今年1—9月,开展廉政谈话函询32人,给予轻处分10人、组织(适当)处理7人、重处分1人,轻处分和组织(适当)处理占98%。

三、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督查

按照“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要求,寸土不让,弛而不息纠“四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一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4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7轮日常督查,防止“四风”反弹。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6轮次明察暗访,重点督查治理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节日病”。二是大力督促部门履职。按照省纪委“1+X”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关于开展“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市纪委《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细化方案》,督促区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10个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担负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检查了67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纪委以下发“问题清单”的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三是公开曝光违规行为。开展典型问题集中通报、重点类型专题通报、问责案例专门通报。今年1—9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违规直接责任人11名,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辞退4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期,转发省、市有关通报4期。核查上级纪委转办的8条疑似违规问题线索。此外,出台《关于严明纪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通知》、《关于为推进福州市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措施》,围绕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纪律宣传和纪律督查,为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支持。

四、坚持“三廉”并举,打造廉洁生态

发挥我区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在“创廉”上下功夫。充分挖掘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政廉政家风家训文化资源,编篡勤廉人物家风家训集,汇集近30位名人家风家训和勤廉故事;依托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教育活动,自开馆以来,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0万人次;以“九严禁、两坚持”廉洁纪律要求为素材,组织人员创作12幅漫画;以“清风扬正气、廉洁过新年”为主题,邀请20多位书法家创作68幅廉洁春联。二是在“观廉”上下功夫。准确把握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活动,如今年春节期间,利用全区140多面公众广告屏和LED显示屏播放廉政漫画,在温泉公园、五一广场等地展览廉政漫画和廉洁春联,举行廉政谜语竞猜活动,邀请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活动为期1个月,参观及受教育人次达2000多人。三是在“培廉”上下功夫。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一街镇一特色”活动,巩固“于山廉政聊吧”、“西湖文化圈”等特色品牌;培育廉政文化示范点,授予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区检察院、福屿社区等13个单位为示范基地,要求各示范单位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带动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出台《鼓楼区关于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推行“3+1”模式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社区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阵地、载体、机制、品牌四个方面,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实现“3+1”即“阵地建设、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和“一居一品牌”,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落实“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努力做到“自身硬”。一是积极转职能。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配合区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合理配置区纪委领导班子,优化区纪委委员结构;完成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改革后,设7个内设机构,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71.4%,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数75%;规范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促进基层纪检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二是努力转作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举办“锤炼党性修养、做合格纪检干部”党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王荷波生平事迹展,学习王荷波同志忠诚履职先进事迹,组织纪检监察女干部到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接受教育,倡导纪检监察女干部带头成为家庭、社会的“廉洁使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借贷、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全区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清理;出台区纪委关于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季度考察制,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进行考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三是逐步转方式。主动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要求,探索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召开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座谈会,加强业务交流,引导基层纪检干部改进工作方式。建好区纪检监察网站,用好“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9篇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业务收费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0篇

一、主要工作实绩

(一)坚持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区域经济稳中向好。20xx年实现社会生产总值75.31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8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加近1.24倍和3.24倍,年均递增5.54%和33.7%,率先在全区内实现经济回升向好;“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地方税收64.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1.1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4.69倍;各项经济指标增幅明显,综合排名全区前列。在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16115元,增至20xx年27000元,年均增长14%。

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面对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积极推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机械制造、文教用品、电线电缆、纺织服装等四大支柱产业格局基本形成。着力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目前园区入驻企业23家共43个项目,总投资7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20xx年,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240亿元,比2011年增加1.11倍,年均递增2.66 %以上。其中,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38家,超十亿企业3家,超百亿企业1家。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华生国际家居广场一期顺利开业,汽车4s城已落户企业19家,“十二五”期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58.7亿元,年均递增12.4%。强化节能减排,关停整治落后产能企业12家,完成高耗能燃煤锅炉、电镀行业整治更新工作,街道被评为市级淘汰落后产能先进集体。

科技创新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改与新产品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区域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7家,其中海天塑机、继峰汽车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规模达15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62.5%。积极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区域企业获准立项科技项目11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市级7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发明专利申请513项、实现专利授权1452项。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成立院士工作站4家。强调高校及科研院所支持,搭建北京大学博士生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区域人才、资源与成果共享。

农业产业培育壮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明显,潜龙水生植物园、杜鹃研发中心、鲍家洋村月亮边蔬果基地、桥头严村芬芳果品基地四大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成为全区现代农业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小浃江葡萄产业示范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完成“丁家山葡萄”、“邵河茭白”等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红阳猕猴桃、三叶木通等新品种不断涌现,农业经济合作社作用充分发挥,规模化经营共识逐步形成。粮食生产、生猪、家禽、水产品种养殖产量逐年提升;20xx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75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1.1亿元,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总收入8500万元左右;落实股份制分红3670万元。

(二)坚持滨江新城开发建设,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区域格局不断优化。

强化重大项目保障。着眼于接轨宁波中心城区及甬江两岸联动发展,滨江新城开发建设全面加快。通途路拓宽、江南公路改造、小浃江学校、xx福利院、华生家居广场一期、千亩高压线塔长廊绿化、小浃江分期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滨江新城油管移位、小浃江商业综合体、加贝物流配送中心、文化中心等前期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全面加快征迁安置进度,抓好历年扫尾项目集中攻坚,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共征用土地4296亩,拆迁房屋1226户共31.1万平方米、完成陈山安置小区、长山安置小区等共17.4万平方米的安置任务,新昌钦寸水库移民工作顺利完成,获得市级考核第一名。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大,由红联XX区向南拓展,面积由3.8平方公里拓展到1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集聚和辐射能级逐步提高。海派置业、锦绣名苑、滨海府等高端住宅建设顺利推进,小浃江景观工程初具雏形,城区品位和形象明显提升。“四横四纵”城市路网格局逐步完善,陈山西路、小浃江路、季景路、安居路等重要路桥设施建成开通,城区交通明显改善;大青墩新商住区等重要功能区块建设推进顺利,城市发展瓶颈逐步消除。启动老小区综合改造,统筹各类地下管网建设管理,五年来,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城区文明程度公众满意度居全区前列。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编制实施新农村发展规划,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出台农村环境保洁补助及考核办法,农村环境面貌有较大改善。积极推进农村住房“两改”工作,顺利完成东岗碶新农村项目建设。精心打造兴岙片区“浃江风情”精品线,加速推进新棉、合兴等新农村建设重点片区,五年来,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超过7000万元,探索建立“三位一体”农村社区化治理新机制,14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覆盖所有行政村,累计建成省市全面小康村11个、新农村建设合格村24个,市级环境整治村和区级新农村建设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提升城区管理水平。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为着力点,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加大市容管理整治力度,实施街景形象提升工程,完成了沿街立面改造、兴浦街整治、沿街道路标识规范、交警队东侧小商品市场搬迁等工作,彻底治愈了多年顽疾。从严治理“三违”行为及“三改一拆”工作,五年来,共查处并拆除各类违章建筑993起88万余平方米;开展城镇危房排查整治,解危工作稳步推进。城区三乱清理、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夜宵摊、渣土车辆等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市政管理养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菜市场、城区无物业管理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城区面貌逐年改观。

(三)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努力营造人居环境健康发展,生态建设持续推进。

加强生态治理。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生态理念,营造良好生态共建共享氛围,实现国家级生态街道、省市级森林城镇创建目标。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推进城市生态带规划研究,深入实施绿网建设工程,推进高架互通、通途路、骆霞线等主干道沿线绿化工程。园满完成了三年畜禽整治任务,整治畜禽240户。实施陈山采石场矿山体复绿,完成林地抚育4110亩,推进农村“见缝插绿”工作,实现区域绿化覆盖率35.94%,森林覆盖率28.14%,建成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市级森林村庄22个。

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等生态工程,区域水、空气、声等环保指标明显提升,地表水综合环境质量达到ⅲ标准,小浃江水质达到iv类,好于上游鄞州水质。生活饮用水自2012年开始全部由宁波大网水供应,出厂水质监测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大于75%,pm2.5监测值结果好于宁波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达到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目标,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

推进五水共治。实施内河水质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推行河长制,整治“三河”14条、拆除涉河违章2万余平方米,完成55公里河道清淤、清障和水系沟通,推进王家洋闸扩建等工程建设,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小浃江整治三、四期已完成,五期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坚持项目建设与长效管理并重,11个村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各类企业基本消灭污水直排,启动城镇污水管网截污工程,新增污水管网3公里,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街道先后荣获市级“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单位,小浃江河道被评为市级十佳生态河道。

(四)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社会保障持续强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累计新增就业12687人,新增就业岗位1.1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1%的低位水平,“土保”转“社保”业务有序开展,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五年来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2600万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a、aa、aa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累计达36家,覆盖率86%。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目前58个服务项目全部下放到村。积极开展减灾避灾管理工作和示范创建工作,竺山社区、高河塘社区、陈山社区和红联村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启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加强名优骨干教师培养,重新划分学校学区。实施新一轮校舍安全改造,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实施长山、下邵等7所学校(幼儿园)的新建、扩建工程。投资4776万元的街道新福利院顺利交付使用。计生服务教育有序开展,实施了性别比整治专项行动,1个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蓬勃兴起,新建文化礼堂5个,海享文化和农村“种文化”深入人心,参与群众10余万人次。加快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步伐,创建完成全区首个全国文明村。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十二五”期间,街道先后被授予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省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街道司法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xx城管执法中队在xx街道和区城管局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全身心投入城管事业,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力开展争创“无违建街道”和二星级文明中队工作。现将20xx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 全力争创“无违建街道”

今年是“三改一拆”行动的第三年,作为“三改一拆”行动一线队伍,xx城管执法中队始终将“三改一拆”行动作为中队的重点工作之一,深化落实推进。

一是全力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3.07万平方米(截止10月31日),完成全年任务的142.52%。中队始终保持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巡查机制,发现并及时拆除新增违建3处,面积503平方米。

二是全力争创“无违建街道”。自去年xx街道开始创建“无违建街道”,xx中队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关于印发

二、有序开展各项执法工作

今年,中队继续以争创二星级文明中队为目标,强化市容管理、严格渣土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有序推进中队各项执法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市容环境管理。中队始终坚持以管理促实效的方法,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维护xx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中队在日常网格巡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桥东街、曙光弄、东海路、环山路、半路洋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时间和强度,保证重点路段“高峰不乱,平时有序”;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跨门经营,乱张贴,人行道违停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全面序化街面秩序。今年,累计查处整治流动摊贩,跨门、占道余次,其中立42起;中队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30余次,经过不懈的努力,xx区域内有效改善市容环境面貌,通过区、局、街道的投诉大大减少。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和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中队组织人员开展了无证餐饮专项整治,立案7起,结案7起,罚款15300元;开展零星建筑垃圾整治,立案22起,结案22起,罚款33300元;开展“铁腕治水”行动6次,查扣地笼20个,网6顶,查处电捕鱼案件2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影响安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持续渣土管控工作。中队采取“严管控,重处罚”的手段,严控辖区内渣土工作。中队安排专门人员,高强度、高频次开展渣土管控工作,做到“渣土全天候管控,夜间全时段设卡”。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车辆3000余车次,出动人员1100余人次,立案查处7起,罚款17万。

四是提高案件办理绩效。中队加强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中队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其中立案83起,结案81起,罚款787467元,案件量、罚款数均超过去年全年累计。办理新划转立案12起,其中,食药监8起,国土3起,规划3起,矿产资源6起。

三、深入开展队伍建设

中队从内部细节着手,通过优化人员管理体制、强化队容风纪、开展舆论宣传等,深入开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一是优化人员管理体制。今年,中队在去年“双向选择”机制上推行“1+12”考核制度,将单一年终考核机制变为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每月考核分数直接与月收入挂钩,并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不仅扩大考核面和考核人员,使新考核机制更符合队员实际工作情况,中队考核制度更加公平、公正,而且进一步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中队效率,不断完善城管队员管理。运行一段时间以来,成效良好。

二是强化中队队容风纪。中队在对内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一方面通过组织政策学习、开展廉政教育等活动,强化队员正风肃纪意识,强调队员严格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绝不碰“高压线”;另一方面,中队增加督查人员,强化督查机制,将队员的违规行为在内部予以通报处理,对重大的违规行为上报街道纪工委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广泛开展舆论宣传。中队充分利用“三进”平台,加强与村、社区,学校,企业的联系,通过开展城管课堂、走访企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市民、企业解决一些客观的难题。全年累计在区及区以上媒体发表信息107篇。

四、存在问题

一是渣土管理形势严峻。区内两家泥浆消纳企业的设计量与区内渣土实际数量存在一定差距,可能会导致区外泥浆大量进入的可能,对渣土管理和街面保序形成巨大压力。

二是中队车辆配备仍不足。中队目前有皮卡车3辆,四轮电瓶车2辆,以中队目前人员数量,车辆配备仍然不足,车辆仍然是困扰日常工作的一个问题。

三是拆违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三改一拆”行动已经进入第三年,中队在推进拆违工作过程中困难重重,特别是xx别墅违建情况极其复杂,处置困难很大。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1篇

社区矫正工作

2018年全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由坦洪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坦洪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坦洪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坦洪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坦洪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四季度坦洪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9件(邻里纠纷55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工伤纠纷2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成功5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1件,村调委会调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制止和避免了群体性械斗。

1、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2、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针对疑难案件,我们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专门在坦洪乡政府内设立调解室,并积极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4、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5、组织开展各村调解员培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各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6、坦洪乡司法所成立了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普法工作

现就我乡“六五”普法工作(2011-2018年)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坦洪乡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工作。坦洪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普法工作整体推进,着力于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自身实际,坦洪乡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坦洪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

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坦洪乡开设了乡村规范化法制宣传栏,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全乡老百姓征订干部读本、群众读本、企业读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普法书籍2000余册。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坦洪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其中乡、村级法制宣传员队伍30人,普法讲师团18人,村法制文艺宣传队20个,宣传队员50余名。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学法情况登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决策咨询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为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学法,坦洪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每个周一学习日举办1次集中学法活动,每位学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学习过程中要有专门记录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学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根据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讲座、法制漫画、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来,坦洪乡开展进校讲法6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500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坦洪乡农民进一步知法懂法,坦洪乡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2次以上,并向农民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

(三)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坦洪乡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农村、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坦洪乡以宪法为核心,以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适时的开展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机关人员100%参加受训。二是开展法律进村两委活动。坦洪乡广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涉农、维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坦洪乡将法律进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与惠民便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构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坦洪乡的行政村法制文化,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就业保险、入学就医、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村法制宣传30余次。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活动10余次,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

同时,坦洪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关爱。一方面对经济困难、农村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调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坦洪乡无重新犯罪人员。通过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计划活动。

一是坦洪乡要求各村搜集汇总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二是成立法治大讲堂队伍。坦洪乡在16个村均建立完善了 “法制宣传志愿员”和“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两支队伍,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坦洪乡为1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村的自治管理当中,参加村组的村民议事会议,用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村组建言建策,引导干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决策。2011年以来,坦洪乡16个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培训5场次,义务咨询265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移民、环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设、生活保障等热难点问题,坦洪乡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广播、电视、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广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全乡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风尚的形成。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2篇

上半年,我科在州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安排的审计工作计划,根据省、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奋力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业务工作

上半年,我科实施审计项目4个,已完成审计项目3个(其中:2013年跨年项目1个),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882.1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条。

(一)圆满完成了上年度的《2013年XX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指出了XX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财政安排资金不足、挤占挪用保障房资金、保障房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通过审计,纠正了XX县保障性住房违规资金102.54万元,维护了财政资金的严肃性;对改变用途的24套保障性住房,进行了重新分配,取消了25户不符合保障房条件家庭的领取租赁补贴资格和实物配租资格,较为有效的维护了保障房分配的公平;促进了XX县制定完善了《保障房性住房分配轮候制度》等4项保障性住房制度,审计成效较为显著。

(二)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州住建局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财务收支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州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审计》2个项目,并延伸审计了下属单位,通过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规范、隐瞒应当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等问题,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务机制,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参与由经责室牵头的XX市财政决算审计,目前正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在序的进行当中。

(四)抽派人员参与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局里工作安排,我科抽派人员参与了州人民医院乾州新区整体搬迁项目工程跟踪审计,该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送审大小工程76个,送审总金额7.11亿元。已审结工程项目72个,送审金额6.99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52亿元。目前尚还有4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二、不断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我科室注重以制度为切入点,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点,充分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方法,尤其是计算机审计得到全面应用。在审计项目实施中,我科室审计人员充分利用了ao软件和sql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从问题不同角度的多维分析提高计算机数据分析的深度,发现了重要的审计疑点,如XX县保障房审计中,通过采集分析计生部门的家庭成员信息,发现了不符合条件人员以其他家庭成员姓名享受保障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违规现象,并撰写了计算机审计方法《如何利用计生部门信息构建基本户籍信息库》,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加强分析,提炼成果,注重信息宣传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我科室注重从制度制定、政策执行和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审计成果,并及时撰写审计信息,分享审计成果。上半年,我科室先后撰写了《XX县审计组关注四个环节、把握四个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房跟踪审计 》、《资料核实三步走 “晒”出保障对象家底》等3篇审计信息。其中《XX县审计组关注四个环节、把握四个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房跟踪审计 》并湖南省审计厅所采用。

四、,坚持严于律己、廉洁从审

廉政建设工作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科里一切工作的首位,时刻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将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科室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和州审计局“三条严禁”规定,不准任何人有触碰审计廉政纪律的红线,确保审计任务圆满完成,上半年,我科室人员多次拒收红包礼金,拒绝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报销交通费、伙食费的提议,未发现任何违反审计纪律的行为和反映。

五、认真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科室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反对,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艰苦奋斗、勇于开拓、自强不息,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积极参与扶贫帮困“送温暖”各项活动

上半年,我科室积极参与了局党组组织的XX县白羊溪周家寨扶贫帮困慰问活动,把慰问金送到了一对一帮扶对象的手中,也送去了一份温暖和关怀。积极参与了州直工委、州教育局组织《‘再苦莫苦孩子’面对面爱心捐助活动》,我科室人员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给孩子们送去了自己的爱心。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3篇

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推进“法治__”建设和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文件精神,自20__年以来,我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在“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之际,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前半个规划期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一)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

作为“六五”普法的启动年,20__年我局根据__县“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在总结和回顾“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建设行业普法和法治工作现状,制定了《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对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划明确了我局“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主要工作要求、工作步骤与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等。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协调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二)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

普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对此,局党组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股室及局直各单位为成员。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期间多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

普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在行业的管理工作中显现出积极的效果,为把普法工作认真、长期地坚持好,我们结合建设系统年度责任目标制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每年初,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于年中、年末一并进行打分考核,并规定此项标准是评先评优的硬性标准,凡普治工作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一律建议取消评先资格,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两年半里,系统各单位始终能够不放松对普治工作的关注和落实,通过这一制度发挥的作用,更推动了系统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细致安排,提高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法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坚持每年邀请专家对局机关干部开设法制讲座,确保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讲座。目前已系统地学习了《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提高了局党委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局机关根据学习计划,坚持每隔一周的周一晚上学习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形成了良好的风气。

(二)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

为全面实现行业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执法人员和行业队伍法律素质势在必行,我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这一契机,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把此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我们制订和实施了全员学法的集中培训和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制度,在全系统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保证不少于60小时,全员学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次,我们每年都组织2到3次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制度》。同时我们每年都组织“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人手一本普法教材。

三、齐心协力,不断创新,使普法工作真正惠及于民

(一)不断深化了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施工单位广泛开展了法律知识进工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要求建立农民工学校。对农民开展的法律常识和维权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局里的全部行政许可项目纳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办事流程,实现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一支专业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积极应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做到支持和督促具体案件的办理。六是成功举办了听证会,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二)树立法治机关模范带头作用

我局创建了“五个一”,即一组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学校、一个法律服务室、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扩大专业法的社会宣传效果,结合行业实际,局系统还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板报、宣传专栏、报纸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介绍和推广专业法的应用,向社会普及专业法常识多达60余次。

通过“六五”普法的工作,建设行业队伍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手段更加科学和丰富,水平有了实质性提高。各项工作不仅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和表扬。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4篇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XX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20XX年工作设想和措施

20XX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全民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5篇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半年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主要作法和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 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 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 “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 ,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 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868件(其中刑事 313件,民事 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 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 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二、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16篇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18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3年—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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