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管理方案(推荐10篇)

时间:2023-01-20 10:00:19 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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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1篇

一、 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 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 改造内容

1、 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 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 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 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 实施步骤

1、 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 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 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 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 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 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 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2篇

为有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抓紧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老旧小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住房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党建引领、小区改造和依法自治结合起来,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把这件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我县的重要民生工程,已纳入省政府对我县的绩效考核,纳入民生工程管理中。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惠及民生工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旧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各单位要设一名业务副职领导为专职负责人,负责协调完成专班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施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含改善房屋功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

(一)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

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二)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5G网络建设;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居住区相关的城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四实施方案

(一)县20xx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4月17日全面开工,8月26日完成改造工作。力争9月底项目全部竣工。

(二)县20xx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31个小区、50栋楼、20xx户,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设单位已制定20xx老旧小区项目开工实施方案:

由我局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召集电业、通信、供热、有线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联络员,明确工作任务。

组织社区、物业及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对改造小区楼栋号进行核查,明确施工顺序,对小区楼栋号现状拍照留存,顶楼住户入户登记。

开工同时推进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施工工期

预计8月底前进场施工。

9月10日-10月15日,共计36天,任务目标:楼体标段(完成屋面防水、外楼梯加固修复)。

9月10日-10月10日,共计30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区域内供热管网施工)。

9月10日-10月30日,共计51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小区室外地面结构层)。

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要求按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条例施工,加强自我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在确保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的自身安全、旧改工程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旧改工程如期竣工。

长效机制建设

本着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对拟改造小区,街道党组织要动员居委会、各类群众团体和居民,组织成立居民小组推选代表全程参与改造方案评价、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验收,使旧改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启动旧改的同时,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主导、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

五、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会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如下:

(一)建辉集团:建辉集团为项目主体,负责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招投标手续办理、项目实施工作;设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专户;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复核项目工作进展,保证项目良好有序开展。

(二)局总工办: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解决项目技术难题;统筹管理项目工作。

(三)局城乡建设科:协调发改局、财政局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省厅旧改办布置的相关工作;统筹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预算控制;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工作的推进开展。

(四)物业管理中心:编制发放《征求意见表》、《改造选项表》、《管理承诺书》;对接市容局完成拆临拆违工作;对接政数局建立“互联网+共建共治”的线上线下沟通议事平台,为居民解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与施工问题;协调街道、社区、各管线单位完成老旧小区走访调查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协调街道、社区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党员成立楼栋长制,全程参与改造工作;解决施工期间居民**诉求,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建立常态化养护管理机制;协调配合好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涉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缴。

(五)局综合办公室:收发政府公函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编制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六)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协调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提供拟改造小区的管线基础档案,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和架空电缆的整束落地工作;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市政道路相关管线的接口位置、标高;项目竣工后,建立排水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七)沣泽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理中心、集中供热管理中心:对城区内老旧小区开展实地调查,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及十四五规划,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和各年工作方案,提前谋划争取上级资金;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项目竣工后,建立各自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八)安全鉴定中心:对县城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建立相关档案;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已鉴定为危房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协调县小区综合整治小组完成拆临拆违工作,特别对楼房主体结构乱开洞(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界定。

(九)征收办公室: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

(十)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房屋产权档案信息,协调自然资源局调取老旧小区土地档案,将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报送局专班。

(十一)建筑工程管理中心:配合建辉集团完成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十二)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二)局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项目相关资金往来。

(十三)局安全科: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督导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局**科: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解决**居民诉求,做好**维稳工作。

(十五)城乡建设档案馆: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相关档案;负责项目竣工后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3篇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要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有条件的小区应铺设天然气管道。

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回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修缮改造房屋

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三)提示环境质量

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改造技防设施

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有条件的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4篇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五、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5篇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xx市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xx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年以前建成;

房屋标准成套;

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xx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6篇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新旧居住区均衡发展,按照xx市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现制定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xx的总部署,进一步扩大旧楼区提升改造受益面,按照以区为主、条口服务的原则,以居民受益、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为重点,以各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为抓手,全力开展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让群众住得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幸福。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范围。本市外环线以内,3幢楼以下(含3幢楼)、建成年代较早、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老化、影响居民正常居住使用的散片旧楼区,包括公产房(单位产、直管公产)、私产(房改购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等)、宗教产和军产以及早期建成且无人管理的商品房。不包括历史风貌建筑、新建商品房、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未经加固处理的住宅楼房和已列入近拆迁计划的旧楼房。

因拆迁计划调整等原因,遗留的中心城区成片旧楼区一并纳入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

(二)工作目标。9月底前完成852个小区、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万户、30万群众直接受益。其中,散片旧楼区819个、万平方米;成片旧楼区33个、万平方米。

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目标。

(三)整修内容。散片旧楼区参照三年成片旧楼区规定整修项目,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整修内容;遗留的成片旧楼区仍按照中心城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实施。

相关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要求,安排增加非规定整修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底前)。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旧楼区指挥部)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工程招标。相关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落实工程招标等政府采购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开展群众宣传动员工作;确定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整修项目和施工组织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3月至8月底)。按照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部小区开工、8月底前竣工的目标,相关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

治理私搭乱建、清理燃气和消防等设施占压、清理绿地和楼间杂物等工作,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先行启动。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早安排、早施工,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5月至9月底)。相关区政府组织本区旧楼区分指挥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及区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街道,纳入社区管理。市旧楼区指挥部对各区上报验收合格并已移交的小区,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整修质量和移交接管等情况的抽检。

四、资金安排

散片(含遗留的成片)旧楼区提升改造总投资计划约为亿元(不含节能改造、自来水管和燃气管改造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50%比例承担。在具备围合条件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所需经费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对住宅电梯、高层住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的,所需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无所有权人的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节能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与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结合的项目,应安排专项资金,按照相应资金渠道解决。各区增加的非规定整修项目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五、职责分工

(一)相关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范围,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并按时到位;加强对区旧楼区分指挥部的领导,组织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提升改造工作,并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研究制定散片旧楼区长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

(二)市旧楼区指挥部。指导推动各区人民政府有序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检查、监督、指导、推动、服务和验收抽检工作。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

1.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牵头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强弱电管线整理、电梯维修改造、信报箱更新补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楼道公用表计安装等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2.安局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3.政局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施工对接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做好竣工小区验收工作;负责散片旧楼区的长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区确定管理模式,指导相关街道落实管理服务单位,对验收合格小区做好接收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的监督管理、评议考核工作。

4.政局负责对市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划局负责对涉及私搭乱建行为的确定,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等工作。

6.土房管局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牵头工作;会同市旧楼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指导推动各区房管部门实施房屋综合修缮、物业用房配建等工作。

7.委负责推动散片旧楼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推动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户外供热设施整理、自来水户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燃气灶具连接管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8.容园林委负责指导推动各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以及绿荫停车泊位和社区绿化提升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做好小区甬路维修、排水管网疏通更换、路灯安装维修、楼门地名牌补建等外部环境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9.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10.场监管委负责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鉴定,指导推动各区做好电梯的维修、改造,并按照标准组织验收。

11.通运输委负责按标准对养管范围内的楼间甬路进行养护维修,指导推动各区做好排水管网疏通更换和养管范围外的楼间甬路维修工作。

12.育局负责体育锻炼器械的配置、验收等工作。

13.信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楼道内通信、网络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4.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5.力公司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做好协调移交,对没有安装小区路灯的组织补建等工作。

16.xx广播电视台负责楼道内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7.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18.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协助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盯进度,按标准抓质量,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市旧楼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工程有序实施。

(二)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区旧楼区分指挥部要强化组织协调,深化成员单位联动机制,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现场检查和施工考核,确保各项目应修尽修、整修到位、质量合格。

市旧楼区指挥部要坚持考核通报、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区,要采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敞开大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小区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改造效果让群众满意。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四)落实接管,严格验收。按照谁接管、谁验收的原则,属地街道要提前参与改造工程,为后期接管移交创造条件;要根据散片小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前落实后期管理,确保修管紧密衔接。各验收单位要共同把好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项目过关。市旧楼区指挥部要落实好合格小区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暂停下拨市级资金,督促区旧楼区分指挥部全面整改。

(五)精打细算,用好资金。坚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优中选优,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建企业,用最合理的投入建设最优质的工程。市、区财政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成效,切实增强旧楼区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7篇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衡量城市品质的重要指标。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小区品质差异化、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老旧小区,业主无理由拒缴物业费或物业公司因经营成本高而直接撤出小区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更好地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已然成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以目前老旧小区量最大的招宝山街道为例,招宝山街道辖区内共有58个住宅小区(不包括散居楼群),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老小区33个、占比57%,总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占比62%;即不管是从个数上看,还是从建筑面积上看,辖区内近六成的小区都是老旧小区,这还不包括散落在各片区的散居楼群。由于历史原因,几乎所有的老旧小区均无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均存在配备不足的情况,无法有效补充老旧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开支。

物业管理形式方面,以准物业管理为主,近半的老旧小区由招宝物业公司管理(街道下属物业公司,享受街道财政补助),四成左右的老小区由社会化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补贴方面,所有的老旧小区均在不同程度上享受街道物业补贴或设施养护上的补助。物业收费标准方面,处于较低水平,在元/平方米.月—元/平方米.月之间。物业服务质量方面,一般只负责小区治安和保洁工作,对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任务基本不涉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新小区的不断建设,万科、绿城等一批高档规范化物业小区的出现,居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与居民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老旧小区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当时的建设和规划标准较低,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全、设施设备破损问题严重,各类管线随意穿空架设,门岗设施多而陈旧落后;另一方面,老旧小区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经营、管理用房,制约小区的正常管理和运行,导致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和成本较大。

(二)业**利义务不清,小区自治能力不强

由于历史原因,老旧小区大多由不同产权属性的散居楼群整合而成,造成产权形式多样,有房改房、安置房、商品房等,特别是房屋在多轮交易后,导致产权关系更加界定不清。居住人员结构较历史更为复杂,在认知水平和消费观念上存在巨大差异,大多数居民对自身权益的期望值过高,而对美化公共空间和环境,优化物业长足服务机制等基础性、长远性的公共问题兴趣不大。居民“重权利轻义务”的问题较为严重,侵占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诉求也呈多样化,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部分老旧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甚至成立了业主自治组织,但由于物业矛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自治成员存在年龄较大、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业主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调节物业纠纷、决策小区事务、推进民主协商机制、宣传物业法律法规方面,往往力不从心。

(三)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

由于历史原因,老旧小区物业规模小、管理复杂、收费标准较低,大部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需要政府补贴,一般以满足物业公司的基本营运作为测算依据,亏损部分则由街道财政直接补助。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主体市场培育不够完善,市场竞争意识差,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低,不能真正有效的参与市场服务毫无竞争。在物业服务内容上,由于物业服务水平低,一些本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解决的,诸如环境维护、房屋日常维修、停车有序管理、公共设施日常管养、公共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往往需通过有关管理平台推却给属地社区和街道,造成居民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加重了社会基层管理的成本,也加剧了基层矛盾的发展。老旧小区居民诉求多,物业服务内容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又引发了居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因收缴率不高而经营难的问题。

(四)主体责任难落实,政府职能难发挥

物业管理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等多个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如房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等按理都不属于街道的管理职责,但是根据属地原则,只要该小区属地在街道,街道都得出面解决。同时街道(社区)还承担了大量居民投诉和物业调解工作,导致街道(社区)在人力上、财力上不堪重负,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矛盾加剧老旧小区管理问题面广、量大,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才有可能改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三、意见及建议

由政府主导的准物业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现阶段物业管理的新形势。因此,加快进一步加强老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已迫在眉睫。建议如下:

(一)组团成片,探索“大社区、大物业”管理模式

建议由区物业办牵头,针对老旧小区管理成本大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充分征集社区和业主的意见上,适当调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对邻近的规模小、门岗多的小区和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在条件成熟的街区或社区推行组团式集中连片管理,从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 “党建引领”,强化业委会自治水平

按照“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社会准则,老旧小区管理的主体理应是业主本身,因此应始终把提高小区自治水平、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着力推进老旧小区管理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建议通过“党建引领”的方式,要求小区内的党员必须也应当参加业委会竞选,积极主动带领小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引导业主明确自身在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按自身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服务档次。

(三)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

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大,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各级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形成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物业办、社区物业站的三级管理体系,着重于区、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规划、市场培育与竞争、科学考评、信息公开等建设。同时,通过建立不同层级的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小区的物业大中修施工咨询、公共采购、资金和项目审核、项目评估等工作,形成公开透明的物业服务环境。

(四)建立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1999年以前的商品房基本上未建立维修资金制度,公房出售房屋和集资建房房屋虽然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但基数较小,标准不一,部分20xx年前的房屋没有列入统筹范围,导致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资金依然缺乏。建议由区建交局牵头,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建立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补充办法,解决现有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缺失问题。

(五)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老旧小区管理合力

建议结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明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行政监管与执法部门的职责。通过公开物业管理区域各方主体服务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联合执法勤务室例会制度等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各方主体权利明晰、责任落实。同时各相关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合力,同心协力提高老旧小区管理力度。

(六)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建议区物业办牵头,制定物业企业服务考核办法,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特别是老旧小区,要进一步培育符合老旧小区管理实际的物业公司,培育一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品牌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意识,努力使物业服务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8篇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五、资金来源

区政府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政府、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 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 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9篇

按照住建委要求,针对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改造工程不发生伤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处臵和报告事故隐患,达到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对工程实施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

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审查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的活动记录及真实性。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

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

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臵避雷设施,高处

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臵联络信号或通信装臵。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下杆高地面高度为。坡度大于1︰的层面(坡度大于25°),防护栏杆上杆应高,下杆高,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臵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为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小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小城镇管理水平,巩固街容街貌,维护镇容镇貌整洁有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xx镇小城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城镇日常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镇长做好具体工作。

(1)镇环卫站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

(2)镇行政执法中队负责镇容镇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治安管理;

(4)镇国土规划所负责辖区居民、村民建造房屋的规划造址和服务;

(5)小城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

(1)人行道铺筑平整,无松动、缺失,与人行道井、树池、周边围墙连接平顺,无障碍设施完善,盲道与周边彩砖等连接平顺,无松动、破损等病害,整体完好。

(2)混凝土路面无沉陷、严重破碎等病害,沥青路面无坑槽、沥青颗粒松散脱落等病害,路面平整度良好。

(3)排水管网插接口完好,坡度顺畅,管壁无破损、无泄漏,井盖井座完好、吻合、安放平稳、启闭灵活。

(4)垃圾回收桶无明显破损,日常按时清理,无长期囤积现象。

(5)市政照明路灯正常使用,灯杆无乱贴乱画,污损现象。

三、治安管理

(1)镇内治安管理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三个单位联合开展。派出所要组织警力对镇区例行巡逻检查,定期开展严打斗争;司法所要协调相关村庄搞好民事纠纷调解;综治办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社会稳定。

(2)各村(居)要落实好属地管理,积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治保主任牵头组建联防队伍,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做好村民治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

(1)符合建房条件的住户,应当先向所由村委会对住户的申请进行预审和选址,然后到镇国土所进行审批。镇国土规划所对村庄提交的住户建房申请核查审批,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施工手续,报镇政府审批后上报县国土规划部门备案。

(2)在镇内进行临时建设,应当由镇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或因政府规划需要必须无条件拆除。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镇容镇貌和镇区卫生管理

(1)镇域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公共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镇容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和树木上张贴、刻画、涂写各类广告,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市场等公共场地堆放杂物,因需要确需占用的,必须按规定到管理办公室申报。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如不及时清运、责令限期清除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镇辖区内实行门前“三包”,生产生活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自觉保持卫生整治。辖区内各村(居)各自负责村庄卫生日常保洁,确保主要道路两侧美化、绿化、亮化。各村(居)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镇政府统一外运县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

(4)道路两侧不得设置临时摊点,不得占道经营和堆放其它杂物。

六、处罚管理规定

(1)在镇域内,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影响镇区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镇区内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临时建筑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货运车辆在镇区运行中,泄露和遗撒液体及杂物,影响道路整洁的,责令清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新建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除。

(5)因施工等原因损坏路面、公路设施、花草树木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修复的,责令修复。

(6)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以上所涉及的处罚,由管理办公室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报呈县直相关部门联合执行。

七、管理考核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小城镇管理中各项分工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分管工作无失管、失责情况。

(2)建立基本资料台账:建立小城镇管理的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有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台账及清单、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等。

(3)日常巡查工作:合理安排巡查人员明确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时间、巡查发现问题报告及追踪解决的程序等。重点路段巡查人员每天必须巡查一次。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对危及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对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应追踪报告,直至解决。

(4)日常维护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发现病害及时处治,做到维护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运行良好。要求做到施工前期有审批,过程有记录、有监督,工程质量有验收等。

(5)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值班制度落实,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设置专项应急值班记录,记录齐全真实。接通知后半小时内应到现场查看,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处置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完毕后立即向上级部门通报信息。

(6)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巡查中及时发现非法挖掘、占道、非法接道等行为,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恢复挖掘占用道路。作为道路管理主体单位,有责任协调解决我镇辖区内不属我镇管理范围的设施问题。

七、管理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1)日常考核由各分管工作部门根据本考核办法自行组织人员对分管工作进行自查,做好自查相关资料的统计、记录并汇总。

(2)年终考核由镇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考核小组,由管理办公室牵头对镇环卫站、镇行政执法中队、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检查考核相关资料的统计、记录并汇总,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依据本办法对本镇市政设施管理的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依据,同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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